近年来,清远检察机关积极作为,强化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责,充分释放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效能,携手政法各机关、政府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力量,共同为青少年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未检”工作硕果累累。推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建立未成年人检察部或未检工作办公室,配强专业力量,由院领导直接分管,为做好未检工作打下坚实组织基础。2022年,英德市检察院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清远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被广东省委宣传部命名为“第八批广东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英德市院获评“广东省巾帼文明岗”,清远市院、英德市院、清城区院未检部门被命名为清远市“青年文明号”。

严格依法办案,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严格落实一体化未检办案机制,切实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创新适用分级处遇机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注重打击实效。及时、全面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2022年以来共开展法律援助356人次、心理干预3700次。释放司法保护“温暖”,救助因案致贫、致困以及被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142名,发放司法救助金208.8万元。

持续推进社会化建设,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实地走访学校、幼儿园131所,发现并整改校园安全问题12项。充分履行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部署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发现并依法进行处理符合公益诉讼条件的线索9条。

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4件,其中“清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加强对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监督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例专刊》。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民政、共青团、妇联、教育等单位各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工作体系建设。

全市共建成9所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案中心,探索取证和司法救助一站式工作机制;与团市委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构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与市妇联会签文件,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协作机制;与教育局联合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构建法治教育长效机制。举办清远市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最佳讲师”“优秀讲师”现场授课活动,建立“优秀课件”及“优秀讲师”库。选派142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为爱发声 共同守护”“提升法治素养 远离违法犯罪”等系列巡讲活动共295场次,派发宣传手册约40万本,师生及家长受众约62万人次。

为及时有效惩治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与市教育局联合开展教师队伍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专项宣讲活动。英德市院培育少年检察队伍,成为法律知识的“搬运工”、法治宣传的“传声筒”,检察力量的“传播者”。

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向社会群众推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人身权益为主要内容的自制原创视频,不断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方式。

强化监护监督,督促发挥家庭保护的基础作用。构建家庭教育指导分类模式。对部分因监护主体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导致违法犯罪的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共508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23次。

英德市院联合妇联等单位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及服务站点,委托专业人员定期开展讲座、家庭纠纷调解、心理咨询等服务;对基层妇女干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素能培训,促使基层妇女干部更好地服务广大家庭。同时,对全市各学校146名德育副校长、班主任开展家庭教育暨儿童心理服务师资培训,构建源头预防体系。

来源:清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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