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許峯律師代理的部分同洲電子(002052)投資者索賠案獲得終審勝訴判決,部分還在一審或二審階段。2024年5月,對於已獲得生效判決的案件,日前已經進入強制執行階段,律師已代理投資者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同時需要提示的是,同洲電子索賠案的時效已不足兩個月,過期將作廢。(許峯律師專欄)

此前,許峯律師代理的同洲電子投資者索賠案已多次收到深圳中院送達的判決書,投資者獲得勝訴。目前律師團隊還在繼續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立案,還在繼續接受其他投資者的索賠委託。(ST同洲維權入口)

2021年7月8日晚,同洲電子(002052)發佈關於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證監會查明同洲電子違法事實:一、提前確認職工薪酬負債。二、滯後確認資產減值損失。三、虛構銷售收入。

許峯律師認爲,根據前期生效判決,在2016年4月29日到2019年10月26日之間買入同洲電子股票,並在2019年10月26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目前還可發起索賠,但訴訟時效已經進入最後兩個月倒計時。

除了同洲電子索賠案,2024年5月29日,許峯律師代理的中潤資源(000506)投資者索賠案將在濟南中院開庭審理。許峯律師代理的中潤資源投資者索賠案此前已有部分收到山東高院送達的二審投資者勝訴判決。目前中潤資源投資者索賠案還在繼續推進後續的立案工作,還在繼續接受其他投資者的索賠委託。(中潤資源維權入口)

2021年12月27日晚,中潤資源(000506)公告,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中潤資源違法事實爲:中潤資源應及時披露相關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但中潤資源未對上述事項及時予以披露,直至2018年4月27日纔在《2017年年度報告》中披露。中潤資源在2016年7月11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間多次發生未及時披露重大債務逾期行爲。

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峯律師認爲,根據前期投資者勝訴判決,在2016年7月13日到2018年4月27日之間買入中潤資源股票,並且在2018年4月27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還可發起索賠。

(本文由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峯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立場。許峯律師,2008年起律師執業,執業服務範圍涉及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證券欺詐領域索賠代理。十幾年來已代理近兩百隻股票的投資者勝訴或調解獲賠,同期還在代理訴訟時效內近三百隻股票的索賠案件,部分也已有勝訴以及調解獲賠先例。執業證號: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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