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胡永新)5月1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新疆監管局發佈信息顯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新疆監管局、兵團醫療保障局發佈了《關於平穩有序開展兵團城市定製型商業醫療保險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實施辦法》共5部分。第一部分明確指導思想,提出總體要求;第二部分確立基本原則,基本原則主要包括利民惠民,自願參保,有序銜接、梯次減負,市場運作、穩健經營。第三部分確定主要任務,包括支持保障方案設計、規範宣傳推廣、強化風險防控。第四部分組織實施具體措施,包括承保機構管理措施、參保繳費支持措施、保障方案管理措施、資金運營管理措施。第五部分組織保障,包括加強組織協調、加強監督規範、加強數據安全、充分發揮自律組織作用。

具體來看,《實施辦法》其中指出,定製醫療保險應當基於兵團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數據,結合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醫療費用增長等因素綜合測算確定保險費標準,原則上繳費不超過每人100元/年,具體保險費標準在參保前向社會公佈。

各統籌區可根據實際情況,整合政策性參保資助資金,鼓勵通過慈善幫扶、愛心捐助等方式爲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等困難羣衆提供定製醫療保險繳費支持。可根據統籌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結餘情況,允許職工使用個人賬戶餘額爲本人及參加兵團基本醫療保險的家庭成員(配偶、子女、父母)支付定製醫療保險費。研究建立連續參保激勵機制,適度提高連續繳費參保人員待遇水平或降低繳費標準。

承保機構應建立靈活、便利的繳費方式,全面實施網上參保、掌上參保,依託保險機構自有網點及隊伍,設置必要的線下參保服務諮詢渠道,提供授權辦理、親友代辦等適老化服務。

兵團醫療保障局支持定製醫療保險開展便民服務,在規範建立個人醫保信息授權查詢和使用機制的基礎上,按照“一事一授權”原則,探索開展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身份校驗、線上快速理賠等便民服務措施。

圖片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新疆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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