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華夏時報

5月10日,廣東證監局發佈了對東莞證券及相關人員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其作爲泉爲科技(300716.SZ)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保薦機構,在持續督導履職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爲,廣東證監局決定對東莞證券及相關責任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對此,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江瀚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作爲保薦機構,東莞證券有責任確保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並對上市公司的經營情況進行持續督導。然而,其可能出於某些不正當的動機而故意忽視應盡的職責或其內部管理不嚴格,導致東莞證券未能充分履行這些職責。

“這反映出東莞證券在業務操作和風險控制方面可能存在嚴重問題,這直接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也破壞了市場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他續稱。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東莞證券9年IPO“長跑”再次被中止,並開始衝刺公募賽道。不過,其總裁潘海標因工作調動,離任基金管理公司總經理,這或會影響公司公募發展進程。

被出具警示函

據本報此前報道,泉爲科技於2023年6月15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2023年8月23日收到處罰事先告知書。

告知書顯示,經查明,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其原控股子公司廣東國立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國立供應鏈”,現已更名爲廣東粵立能源有限公司)開展以船運方式交易的二甲苯貿易業務,經柯永進等人介紹,與茂名市茂南鑽達化工有限公司、上海邦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廣東中謙石化有限公司、茂名市富達石油有限公司、上海創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翼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金鑫銀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珠海潤盛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8家供應商簽訂二甲苯採購合同,開展38批次交易。

不過,上述供應商和客戶存在明顯異常關係,租船合同、運輸單據虛假,採購、銷售環節均無貨物實際交付航運運輸,購銷貨款存在資金循環情況。

而泉爲科技將上述虛增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納入合併報表範圍,2019年度泉爲科技虛增業務收入5.57億元、營業成本5.52億元,分別佔當期報告記載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的21.40%、23.36%。2020年半年度虛增業務收入3.44億元、營業成本3.40億元,分別佔當期報告記載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的28.97%、30.33%。

因而,泉爲科技於2023年11月3日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並於2024年5月6日收到深交所對泉爲科技相關當事人出具監管函,深交所還對泉爲科技及相關當事人給予公開譴責處分的決定。

而東莞證券作爲泉爲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保薦機構,在持續督導履職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爲,東莞證券未對上市公司大額資金往來交易真實性審慎覈查,同時,未按規定完整填報2019年度現場檢查報告。

東莞證券上述行爲違反了《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137號)的相關規定,姚根發、楊娜作爲保薦代表人對上述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根據相關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東莞證券、姚根發及楊娜被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對此,科方得智庫研究負責人張新原對本報記者表示,這些違規行爲可能危害公司的聲譽和信譽,降低投資者對公司的信任度,影響公司的融資能力和市場競爭力。

公募之路能否順利?

公開資料顯示,東莞證券成立於1988年,是全國首批承銷保薦機構之一。

2015年東莞證券遞交了首發上市申請資料並獲受理,但或因持有其40%股權的錦龍股份實控人楊志茂涉及行賄案件,使得東莞證券受到牽連,2017年5月其暫停了IPO進程。直到2021年2月,證監會恢復對其的審覈,2022年2月,東莞證券首發過會,但最終未拿到上市批文。

2023年,東莞證券再次衝刺IPO,不過由於東莞證券暫緩提交IPO申請文件中的財務資料,東莞證券IPO審覈自2024年3月31日起進入中止狀態。

據最新招股書披露,近年來東莞證券業績總體呈現下滑趨勢。2020年至2022年度以及2023年上半年,東莞證券營收分別爲31.65億元、37.01億元、22.99億元和10.85億元,淨利潤分別爲7.82億元、9.96億元、7.91億元和3.53億元,扣非後淨利潤分別爲7.79億元、10.00億元、7.81億元和3.52億元。

另外,東莞證券預計其2023年前三季度收入下降2.27%至11.58%,歸母淨利潤減少18.89%至26.62%。

“從財報數據來看,公司業績的持續下滑確實是一個令人擔憂的問題,這可能是受市場環境的變化、競爭加劇、成本控制不力等多種因素影響導致的。對於這樣的情況,公司需要認真分析原因,採取有效措施來扭轉頹勢。比如加強市場調研,優化產品結構,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降低運營成本等。同時,公司也需要加強內部管理,提高決策效率和執行力,確保公司的穩健發展。”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促進工程執行主任袁帥對本報記者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東莞證券正在衝擊公募賽道。在其2023年3月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中,東莞證券透露,其已經啓動了基金管理子公司的申請工作。4月1日,東莞證券申請設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材料已經成功獲得了證監會的接收。4月9日,又收到了補正通知。

不過,5月6日,東莞證券公司總裁潘海標離職,其還同時離任公司正在籌備中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總經理職務。

而這是否會影響東莞證券對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設立?袁帥認爲,“總裁和總經理的離職可能會引發公司內部的不穩定,影響到公司的戰略規劃和業務開展。此外,由於他們離職的時間點正值公司籌備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關鍵時期,這也可能會對公司的籌備工作帶來一定的不確定性。”

但江瀚指出:“這並不意味着公司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設立計劃會因此取消。公司可以尋找新的合適人選來接替潘海標,確保籌備工作的順利進行。對於潘海標的離職,投資者需要關注公司如何妥善處理這一變動,確保公司的運營不受太大影響,也需要關注新任領導層的組成和他們對公司未來發展的規劃。”

就相關問題,本報記者致函東莞證券,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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