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亢 泰安报道

5月17日,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规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调整泰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5月18日起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标准执行。

二、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已受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善好贷款资料后,自5月18日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三、对于2024年5月18日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按法定利率执行,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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