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證監會出手,立案調查!

5月17日晚間,佳雲科技公告,公司於當日收到中國《立案告知書》。依據該《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去年12月15日,佳雲科技曾收到深交所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出具的監管函。該監管函顯示,佳雲科技未履行多項信息披露程序。據Wind數據,截至17日收盤,佳雲科技股價爲2.66元/股,目前總市值17億元。

曾被深交所要求整改

佳雲科技表示,目前,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均正常開展。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各項工作,嚴格按照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記者注意到,17日晚間的公告中並未透露佳雲科技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具體事項。

不過,在去年12月15日,佳雲科技曾收到深交所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出具的監管函,其中顯示出佳雲科技在信息披露環節存在多方面的瑕疵。

深交所當時表示,2021年,佳雲科技出售以重大資產重組方式取得的全資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雲時空科技有限公司,關聯交易金額5114萬元。彼時,佳雲科技未及時披露上述重大資產重組併購子公司出售事項,未履行關聯交易審議及披露程序。

深交所還關注到,米修斯系公司與公司董事長郭曉羣共同出資設立,2021-2022年,公司未披露出售米修斯股權、後續訴訟調解、股權轉回以及關聯方出售其所持米修斯股權等與關聯方共同投資事項後續重要進展情況。

2022年1月至6月,佳雲科技董事長郭曉羣在代行董事會祕書職責期間,違反相關規定仍在控股股東擔任除董事、監事以外的行政職務;且公司未及時、充分披露上述任職情況及其對公司獨立性的影響以及相關風險。

此外,公司還存在內幕信息知情人及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登記不完整、公司互聯網廣告營銷業務成本覈算不準確等問題。

爲此,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提醒公司及相關當事人: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管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業務轉型尚未實現盈利

業績方面,2023年,佳雲科技實現營業收入7.55億元,同比減少66.81%;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9554.37萬元,同比減少679.41%。

佳雲科技表示,2023年,公司聚焦其主業——互聯網營銷的調整,並以流量運營爲着力點開展多元化佈局,進一步優化業務結構。同時,公司開展美妝護膚、遊戲研發及保險經紀等相關業務,探索新的增長點。不過,相關業務在2023年度仍未能形成盈利。

公司稱,受運營資金規模有限及未能獲取部分手機廠商媒介核心代理權等因素影響,公司2023年未能與OPPO、vivo及小米等媒介直接開展代理合作,影響了公司的獲客數量、營業收入及可獲得的媒體返利水平;爲保證客戶續約率並提升客戶消費水平,公司在2023年與部分廣告主客戶合作中給予客戶一定的讓利。上述情況導致公司互聯網營銷業務出現營業收入及毛利率同步下滑。雖然公司通過裁撤團隊等方式控制成本,但互聯網營銷業務在該年度依舊出現虧損。

此外,公司自主研發的遊戲《全戰紀》於2023年上半年獲取遊戲版號,相關遊戲商業化於2023年下半年纔開始落地,目前尚未形成足以產生盈利的流水及收入,因此導致公司遊戲研發業務仍處於虧損狀態。未來公司將持續優化業務結構,努力改善經營業績,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審讀:熊永紅

編輯:亞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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