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包头日报

□记者 郭健

本报讯 记者从包头海关获悉,今年前4月,我市外贸进出口值实现113.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9%。其中,出口49.9亿元,增长27.2%;进口63.2亿元,增长13.1%。

具体来看,进出口贸易方式以一般贸易为主,实现进出口值101.6亿元,增长12.7%,占同期全市外贸进出口值的89.8%。同期,加工贸易实现进出口值9.6亿元,增长153.3%。我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实现进出口值69.8亿元,增长16.2%,占比67.8%。国有企业仍为我市外贸进出口主力军,实现进出口值59.2亿元,增长14.6%,占比52.4%。

前4个月,我市出口商品以钢材和机电产品为主,其中出口钢材28.7亿元,增长18.5%,占出口总额57.5%;出口机电产品15.4亿元,增长75%,占出口总额30.9%。进口商品以煤和铁矿砂为主,其中进口煤26.2亿元,占进口总额41.5%;进口铁矿砂25.5亿元,增长57.9%,占进口总额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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