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洛阳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被罚款6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恒丰银行洛阳分行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贷前调查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尽职;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查不尽职等。

今年以来,恒丰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已收到多张罚单。

3月22日,恒丰银行嘉兴海宁支行因代销业务不合规,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

2月5日,恒丰银行杭州分行因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归还项目土地款;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回流后被挪作项目资本金;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投前、投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并长期滞留于借款人账户;贷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购买理财;贴现资金回流用作存单质押,滚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虚增存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归还住房按揭贷款或购房;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罚款380万元。

1月2日,恒丰银行东营广饶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罚款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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