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域   深圳报道

又一家券商被警示!

5月21日,河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河北证监局指出,国投证券河北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对员工执业行为实施有效合规管理。个别员工违规委托第三方进行投资者招揽活动;部分员工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未进行留痕管理;部分员工实际使用的手机号码未纳入合规监测系统;投资顾问人员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无合理依据,且未经合规人员审核。

二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向预期投资目标、投资期限、风险等级不确定的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中高风险基金产品;部分公募基金产品销售过程存在误导投资者的情况,且未进行风险提示。

三是对部分公募基金产品在认购期内实施特别的考核激励政策。

四是信息公示内容不完整。分公司未在营业场所公示融资融券的利率与费率。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八条第七项,《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二条等多项规定,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等相关条款,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国投证券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分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于15个工作日内向河北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此前,国投证券曾因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被采取监管措施。

2024年1月16日,上交所更新公告,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荣盛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项目的保荐人,因在相关项目的保荐工作中存在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公司保荐代表人付有开、李泽业也双双被上交所予以通报批评。

据悉,荣盛生物的核心产品生产线停工长达3个月之久,对其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属于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的重大事项。但保荐人在知悉时未及时履行审慎核查并向上交所报告,直至明确被要求保荐人对停工事项采取针对性核查措施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保荐人才履行核查程序并报告。

此外,国投证券还存在尽职调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的情形。前期上交所对国投证券实施了执业质量现场督导,发现其对个别项目的收入、资金流水和存货等审核重点关注事项核查不到位等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国投证券予以监管警示。此外,付有开、李泽业作为国投证券指定的荣盛生物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也因存在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被上交所予以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该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监会诚信档案数据库。

据不完全统计,在“两强两严”的监管背景下,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已针对券商发出70张以上处罚通知,针对证券从业者开出的罚单超过200多张。这些券商罚单中,主要包括警示函和责令改正,其余则为立案调查、暂停业务等。

监管趋严将驱动行业格局变迁。东吴证券分析师胡翔认为,当前监管部门定调“两强两严”工作重点,明确证券公司应当“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正确处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关系”,预计后续消除监管死角、校正行业机构定位、凸显行业机构功能性将成为监管层的阶段性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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