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他把原鐵道部長送上法庭時,才30歲

  大熱劇《人民的名義》中陸毅飾演的侯亮平檢察官,顏值在線,一身正氣,睿智正直,又會做飯,標準“暖男界”的男神一枚。

  在北京檢察機關,有一位現實版的“侯亮平”,他就是34歲的杜邈,現任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金融犯罪檢察部副主任。

  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就是被他送上法庭的“大老虎”,那一年,他才30歲。

  杜邈不僅實戰能力超羣,工作後依然不改“學霸”本色,如今,他已先後出版著作7部,發表論文50餘篇,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課題等多項科研項目。

  他還在第六屆全國檢察機關優秀公訴人業務競賽中獲得“全國公訴標兵”第二名,被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法學會評爲第二屆“首都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

  2008年7月,杜邈走出北京師範大學的校門,懷揣着法治理想和博士學位證書,邁進了檢察院的莊嚴大門。作爲高端法律人才,他本可以專門從事教學或研究工作,但杜邈立志投身檢察業務一線從事實務工作,成爲了一名公訴檢察官。

  “處理案件不枉不縱,嚴格司法、公正司法、廉潔司法、文明司法。”這是杜邈給自己立下的檢察官行爲準則。這些年來,他也不斷踐行着。

  在承辦一起走私武器、彈藥案時,偵查機關的移送罪名爲非法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罪。兩名犯罪嫌疑人從北京前往某國購買大量槍支、彈藥後,爲逃避海關監管,將它們“化整爲零”,隱蔽攜帶分批運送入境。

  本案難點在於定性——行爲人既實施了境外非法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的行爲,也實施了逃避海關監管運送入境行爲,甚至入境後繼續實施長距離運輸行爲,對於“此罪還是彼罪”“一罪還是數罪”,存在較大爭議。

  在對事實系統梳理的基礎上,杜邈按照吸收犯理論對案件進行分析,認爲在犯罪對象系同一批武器、彈藥的情況下,行爲人入境後的運輸行爲應被走私行爲吸收,不再進行單獨評價,從而改變了偵查機關定性,以走私武器、彈藥罪提起公訴。法院最終認定兩名被告人構成走私武器、彈藥罪。

  “檢察院裏十年纔出一個的優秀公訴人。”這是一位主管領導給予杜邈最高的肯定,他眼中的杜邈:業務理論功底紮實,行事沉穩低調,考慮問題嚴謹周密,把握案件要點敏銳準確,對事實審查一絲不苟,對證據審查環環相扣,結案報告也是教科書一般的規範嚴明、簡潔有力。

  2011年到2012年,杜邈被安排到黑龍江省某縣人民檢察院掛職黨組成員、副檢察長交流鍛鍊。期間,他發揮自身優勢,承擔和指導了一大批案件的辦理——

  審批各類公訴案件186件279人,發出糾正違法意見書10件、檢察建議書6件,無一件無罪判決、撤回起訴、法院判決改變起訴罪名或增減犯罪事實的案件;排除各種外部阻力,辦理該院自行偵查的一起領導幹部受賄、挪用公款案,出庭支持公訴並獲得法院有罪判決,在當地產生重大影響。

  2015年到2016年,杜邈被借調到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期間,參與多起在全國有重大影響職務犯罪案件查辦的指導工作,多次參加案件研討和協調會議,爲案件順利提起公訴作出了貢獻。

  繁忙的司法事務之餘,杜邈繼續勤學不輟,鑽研實際工作中涉及的刑事檢察、金融犯罪檢察等諸多專業知識。2012年,他還完成了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訴訟法學博士後研究出站,目前兼任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特邀研究員。

  優秀公訴人、青年法學家還遠遠不能概括杜邈的全貌。他是“小杜書記”、他是“籃球場上的MVP”……在認識他的人眼中,杜邈興趣廣泛,富於生活情趣,擁有陽光一樣的笑容、運動員般的體魄!

  作爲機關團委書記,杜邈組織帶領青年黨、團員投身社會公益、積極開展普法助學活動,由他擔任隊長的市檢二分院志願者服務總隊被首都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評爲“首都學雷鋒志願服務示範崗”。

  來源:長安街知事

責任編輯:李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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