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洛特煩惱》海報。

  中新網北京6月29日電(記者 宋宇晟)一篇微信公衆號的文章被索賠221萬。寫微信公衆號的各位可能要小心了。28日,“《夏洛特煩惱》被指抄襲、開心麻花索賠221萬”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事件要回溯到2015年9月底,影片《夏洛特煩惱》上映即成爲票房黑馬,僅當年“國慶檔”內票房就超過5.58億。

  不過與此同時,《夏洛特煩惱》也被指抄襲。影評人楊文在其公衆號“影畫志”中發表文章,稱此片抄襲美國影片《佩姬蘇要出嫁》,文章在網上迅速傳播。據報道,上述文章發出後,短時間內被各種新聞媒體、網絡平臺等大量轉載、轉發、評論,侵權文章的閱讀量超過10萬次。

  對此,北京開心麻花影業有限公司、新麗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編劇彭安宇(筆名“彭大魔”)、閆非認爲,這篇文章內容嚴重失實,影片創作不存在抄襲、剽竊或非法侵權改編影片《佩姬蘇要出嫁》的情況,並將楊文訴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要求刪除涉案文章、公開致歉並索賠各項損失221萬餘元。

  《夏洛特煩惱》劇照。

  而此前,原被告雙方已經在微博上展開“罵戰”。

  先是《夏洛特煩惱》導演、編劇閆非在微博中發文否認抄襲,稱電影靈感來源於2010年的天涯熱帖,並稱堅持原創一直是嚴苛遵循的底線,“必須摸着良心告訴大家,直到現在,沒有看過《佩姬要出嫁》這部電影”。隨後,該片總製片人劉洪濤也以長微博回應抄襲一事,並強硬表態稱“要與造謠者死磕到底”。

  楊文則在其名爲“文白”的微博上發佈關於“《夏洛》抄襲說”必須要說的幾句話,稱經再次認真觀看並對比,認爲兩部影片立意和結構相同,故事的推動方式以及角色類同。他表示,國慶檔幾部片子中,自己給《夏洛》打的分數最高。“但喜歡歸喜歡,抄襲,至少在藝術層面,於我來說是不能容忍的。”

  《夏洛特煩惱》劇照。

  在28日的庭審中,雙方分歧主要集中在影片《夏洛特煩惱》是否真有抄襲《佩姬蘇要出嫁》的情節以及涉案文章是否對該片片方侵權。

  被告楊文的職業是某媒體的編輯。被告方認爲,“被告喜歡電影善於寫影評,是非常專業的影評人,對電影的研究高於普通人”。“涉案文章只是被告的影評之一,並沒有針對涉案影片。”

  被告方還稱,文章都是被告自己的意見和觀點,被告通過看了兩部影片後在題材、主要內容、人物設置、人物關係、情節演技等多重雷同。文章結尾談到了國內檔兩部有抄襲嫌疑,所以並非針對涉案影片的單獨評判。同時,被告方表示,該涉案文章已經刪除。

  而原告認爲,涉案文章內容嚴重失實,影片《夏洛特煩惱》創作不存在抄襲、剽竊或非法侵權改編影片《佩姬蘇要出嫁》的情況,楊某在歪曲、捏造事實的基礎上,進一步以“全片抄襲”等具有強烈侮辱性和貶損性的語言評價影片,已經構成了名譽侵權的主觀惡意與客觀行爲。

  庭前,法院委託鑑定機構對涉案兩部影片是否構成整體性相似進行鑑定。對該鑑定報告,原告認可鑑定結論,但被告方不予認可,並要求鑑定人員出庭接受質詢。當日庭審未做出判決,並允許原被告雙方繼續舉證,舉證期限截止至2017年7月12日。

  《夏洛特煩惱》劇照。

  此外,原告索賠的221萬元這一金額也頗受關注。記者瞭解到,原告索賠的這221萬元包括被告向四原告共同支付賠償金200萬元、被告向四原告支付公證費17505元、被告支付四原告律師費20萬元。

  對於一個個人運營的微信公衆號索賠如此高額的賠償是否合理?

  原告委託訴訟代理律師王軍在接受中新網(微信公衆號:cns2012)記者採訪時表示,涉案文章對創作者名譽、片方經濟效益都產生了影響。“從名譽權侵權角度來說,我們會主張精神損害賠償。這篇文章發佈、傳播給創作者造成了名譽損害。編劇、導演作爲創作者,精神上也受到損害,我們主張賠償是於法有據的。第二,好品質的電影會有很長的市場排片和市場供應週期,《夏洛特煩惱》本來可以有更好的市場票房表現。我們認爲這篇文章的詆譭性言論與影片票房受損應該還是有較客觀的關聯性。第三,文章公開之後對製片單位造成非常大的影響,本來好的作品有計劃是拍續作的,由於這樣的情況失去了未來拍續作的口碑效應。”他說。

  《夏洛特煩惱》劇照。

  同時,王軍還透露,涉案文章發佈時正值開心麻花在走新三板上市的程序。“當時,資本市場的監管機構特別就該作品涉嫌抄襲,向開心麻花提出正式質詢。這其實給開心麻花在資本市場還是帶來了一定影響。”

  王軍直言,“我們認爲,這篇文章造成的影響非常大。我們提出200萬的賠償合情合理,甚至有點偏低”。他同時表示,索賠金額“關鍵還是看其行爲以及行爲所產生的後果,不能因是個體、是微信公衆號,就可以逃脫法律制裁”。

  當日,記者也多次聯繫被告方律師,但未獲回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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