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錢江晚報

  《網紅博主發帖稱打車遇迷藥,錢江晚報記者展開多方求證》後續——

  網紅博主深夜發微博

  公開向滴滴和司機致歉

  6月25日,網紅博主@滕雨佳Amiu在微博發文,稱自己在杭州打了一輛滴滴快車,疑似遭遇迷藥。

  這條微博發出後,吸引了大量關注。不過,細究這個“可怕”的經歷之後,許多網友發現帖子裏描述的經歷疑點重重:爲什麼同處一個車廂,迷藥只迷博主,而不迷司機?

  當事司機侯先生事後表示,絕對不存在迷藥的情況,稱乘客疑似醉酒,“上車時神志不清,能聞到酒氣”。一時間,真相撲朔迷離。6月29日晚,事情發生了轉折——@滕雨佳Amiu在微博上公開向滴滴平臺和司機致歉。

  網紅博主深夜微博公開道歉

  表示將等待警方調查

  這則道歉微博的發佈時間是6月29日晚22時47分。

  @滕雨佳Amiu在微博裏公開道歉:“想想自己確實在警方沒有調查結論的情況下,就按自己的想法認爲是司機有問題,也給滴滴平臺造成了不必要的困擾,確實還是草率的,魯莽的,單憑一這點,我就該道歉。司機大哥非常抱歉~”

  作爲一個擁有313萬粉絲的網紅博主,她也意識到,“抱着對關注我的人負責的態度,我有責任和義務說話行事嚴肅認真客觀。非常抱歉這次事件起到了壞的示範作用,對不起各位。”

  同時,她也感謝網友的科普。“很多熱心網友第一時間在評論中告訴我,這種無色無味空氣傳播的迷藥不存在;我也在網上看到這種迷藥的科普給出的答案,所以非常願意相信這些科普的科學性。”

  @滕雨佳Amiu表示,這兩天之所以一點不發聲,是因爲警方還在調查中。她會耐心等待警方調查。

  昨天上午,錢江晚報記者發現@滕雨佳Amiu已關閉了評論功能。

  到昨天下午5點45分爲止,這則道歉只顯示了6條評論,都對@滕雨佳Amiu的發帖表示了支持。

  滴滴曾向其他乘客瞭解情況

  均表明沒有發現迷藥

  究竟那天凌晨,這輛網約車上發生了什麼?此前,錢江晚報記者就曾聯繫滴滴平臺求證。

  昨天,滴滴再次表示,平臺工作人員事後又向滕女士該訂單的前一名和後一名乘客瞭解情況,兩人均表明沒有發現迷藥。

  目前,滴滴一直積極配合警方的調查取證工作,等待調查結果。

  錢江晚報記者這幾天多次聯繫杭州警方。截至6月30日晚18點30分發稿,杭州警方表示,目前滕女士乘坐網約車懷疑被下迷藥一事,仍在進一步深入調查中。

  散播虛假信息

  最高可獲刑7年

  雖然調查最終結果還未出來,但是針對網友們對於網絡虛假信息的一些疑問,我們在這也給大家普及一下法律常識。

  爲了整治當下網絡環境下層出不窮的虛假消息以及防治此類消息對人們日常生活造成的不利影響,2015年公佈的《刑法修正案(九)》規定,從2015年11月起,在網絡或其他媒體上散播虛假信息,最高可獲刑7年。

  《刑法修正案(九)》在現行刑法第291條中增加了一款:“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網絡傳播謠言的情況,主要是根據該謠言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來進行責任認定,若造成影響輕微、不構成刑事責任的,一般處以行政處罰,若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需要負刑事責任。”民警表示,對於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的行爲,即使不傳播也可定罪。

  對於網絡傳謠,若當事人非主觀惡意發佈不實信息,比如在精神病發病時,不可控地發佈不實信息的情況,可以免於處罰。

  本報記者 孫晶晶 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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