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

  新京報訊 (記者)自稱是女軍官趙青楚,假借網戀、有關係能轉士官、調地方爲由,26歲的男子趙某被指控從兩名男網友處騙取錢款27萬餘元。6月29日上午,趙某因涉嫌詐騙罪在朝陽法院受審。

  事件

  男子虛構身份冒充異性在網上交友

  據受害者王先生講述,他在網上認識了一個自稱在部隊工作的女孩,兩人很是投緣,很快確立了戀愛關係,兩人沒有見過面,她介紹自己時說叫趙青楚,有個龍鳳胎弟弟趙某(本案被告人),由於在部隊工作不方便沒有手機號,所以一直用的弟弟趙某的手機號聯繫。

 

  王先生說,趙青楚告訴自己她是武警部隊大領導的孩子,但自從確立戀愛關係之後,王先生髮現,他的這個女友總是以各種理由跟他借錢,並且總是用弟弟趙某的銀行卡收款,久而久之,王先生產生了懷疑,後來在QQ空間中王先生看到趙青楚的戰友有給她留言,多番打探之後,這些戰友表示並不認識趙青楚,而只認識趙某,於是他開始懷疑趙青楚和她所謂的弟弟趙某是一個人。

  被害人潘先生說,趙某跟自己說他是部隊軍委領導的私生子,現在在國防大學深造,準備回去當幹部,能通過關係幫其從福建的部隊調到浙江的部隊,所以他父親纔給了趙某2萬元錢。

  據朝陽檢察院指控,2013年10月至2014年11月間,時年26歲的山東籍男子趙某,使用虛構“趙青楚”的名字和身份,冒充異性在網上交友,並以“投資理財”、“母親生病”等各種理由,騙取40歲天津籍被害人王先生在本市朝陽區名人大酒店等地向其賬戶匯款25.35萬元。

  2014年2月至9月間,趙某又在北京市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大學等地,以幫助24歲的浙江籍被害人潘先生安排工作爲由,騙取其2萬元。

  2015年8月26日,趙某被民警查獲歸案。

  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趙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爲觸犯了我國《刑法》第266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

  到手錢款和前女友一起使用

  6月29日上午10時許,被告人趙某被帶上法庭,開庭伊始,其便否認了公訴機關的指控。

  “我不認識此案中的第一被害人王先生,也並沒有跟他在網上聊天交友,”趙某說,關於第二項指控,趙某稱其中的2萬塊錢並不是自己要的,而是潘先生的父親主動給的。

  對於虛構“趙青楚”的身份,趙某表示自己並沒有虛構身份,趙青楚是他之前交往過的一個女朋友,2014年左右分的手,現在已經失去了聯繫。

  對於公訴機關指控其收的被害人王先生和潘先生的錢款,趙某稱,錢在他的銀行卡賬戶內,卡是他辦的,但當時並不是他在使用,而是趙青楚在用,銀行卡關聯的手機號也在趙青楚手中,他可以通過手機使用該銀行卡內的錢款,但一般他只使用該銀行卡進行網上交易,卡中錢款他只使用了一部分。

  對於前女友趙青楚的去向,趙某稱她在部隊做情報員,聯繫時沒有用手機,兩人都是軍線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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