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三次求情"別拍了" 協警仍拍車震並外泄(圖)

  

   “大哥,別錄了!”儘管麪包車後座上的女孩一再求情,鉅野縣公安局田橋派出所時年17歲的輔警于傑,還是在副所長鄒某的示意下用自己的手機將車震視頻拍了下來。

  之後,于傑將視頻發到網上,引發網友和媒體關注。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獨家獲悉,輔警于傑被山東省鉅野縣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

  曾經當過公安民警的來自北京市博審律師事務所的知名律師劉博今表示,警察沒有權利檢查車震,車震屬於個人隱私,公權力無權介入。

  女孩三次求情“大哥別錄了” 協警仍拍下車震視頻外傳

  2016年12月,一段題爲《一對衣衫不整男女車震被警方抓獲》的視頻,在山東鉅野縣微信朋友圈熱傳。

  視頻顯示,一輛麪包車停在田間小公路,一名上穿制服、下穿牛仔褲男子猛地拉開車後門,車後座,一名男子正壓在一名女子身上。

  女子受驚突然坐起,並央求穿制服男子:“別錄了。”慌亂中兩人提起褲子。

  這時,上身着制服男子說:“打開,打開,錄吧,錄吧。”

  車內男子驚魂未定,套起近乎:“弟兄們,弟兄們,有啥事好說。”

  這時的視頻畫面,一直鎖定麪包車後座的女孩。女孩三次求情:“大哥,別錄了。”

  上身着制服男子說:“這種事,我們一天天的見多了,絕對不會給你向外邊說啥,絕對會給保密。”

  整個時長3分31秒的視頻畫面中,還有一名全身着警服的男子。

  隨後,有網友指出,視頻拍攝地爲山東菏澤鉅野縣。

  視頻傳播得越來越廣,多家媒體對此事作出了報道。2016年12月23日,有媒體從鉅野縣宣傳部證實,視頻系鉅野縣田橋派出所協警治安巡查中錄製並外泄,事後協警已被開除。對於視頻拍攝時間、涉事協警人數、爲何會協查車震、當時有無正式警員帶隊等問題,工作人員以“警方提供消息有限”爲由未予回覆。

  協警時年17歲 被判濫用職權獲緩刑

  2017年1月18日,協警于傑因涉嫌濫用職權罪,被鉅野縣檢察院取保候審。

  2017年6月15日,鉅野縣檢察院將於傑提起公訴。鉅野縣檢察院指派一名副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

  法院經審理查明,于傑是一個出生於1997年的小夥子。2014年11月份的一天傍晚,于傑隨鉅野縣公安局田橋派出所副所長倪某執行治安巡查,在國道327線鉅野田橋段蔡坊路口處對一可疑車輛盤查時,在倪某的示意下,于傑使用自己的蘋果5S手機,對一對男女正在該車內發生性關係的現場情況進行錄製。

  後於傑未遵照安排徹底刪除該視頻,並於2016年9月的一天晚上將該視頻轉發給他人,致使視頻在網上傳播,相繼被多家新聞媒體以“鉅野縣田橋派出所泄露車震視頻”等標題進行報道,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法庭上,于傑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無異議。《公安機關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規定》、視聽資料、媒體報道以及網上截圖等,都成爲案件證據。

  經過審理法院認爲,于傑身爲公安機關協警,在依法執行公務期間,擅自將執法過程中錄製的涉及個人隱私需要保密的視音頻資料向外泄露,致使該視音頻在互聯網傳播被多個新聞媒體報道,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其行爲構成濫用職權罪。

  鑑於于傑當庭自願認罪,對其酌定從輕處罰。

  2017年8月16日,山東省鉅野縣法院一審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於傑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

  協警拍車震視頻並外泄 全國已發生多起

  記者注意到,協警拍攝車震視頻併網上傳播造成惡劣影響,這樣的事件在國內已經屢屢發生。

  2015年12月,一段多名“特警”對車震男女粗暴執法的視頻熱傳。時長1分59秒的視頻顯示,在一僻靜空曠處,當事男女整理衣物時被身着特警制服手持警棍的多名男子粗暴訊問。

  視頻未對當事男女面部作模糊處理,兩人所乘的麪包車車牌號碼也清晰可見。

  2015年12月21日,棗莊市公安局薛城區分局紀委工作人員對外回應稱,視頻中的“特警”系特巡警大隊的協警,紀委已處理。

  2016年8月30日,河北館陶縣一女子因輔警拍攝並外泄車震視頻,到縣巡警大隊服農藥自殺。

  據邯鄲警方通報,2015年7月,館陶縣巡特警大隊輔警王某某等人在309國道執行巡邏任務時,發現一輛白色轎車停在路邊,王某某擅自使用手機對車內一男一女進行錄像,後車震視頻外泄。

  事後,館陶縣檢察院成立專案組立案調查,館陶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長被停職,泄露視頻的責任人王某某被追究刑事責任。

  律師解讀

  警察無權檢查車震 更無權拍照錄像

  曾經當過公安民警的來自北京市博審律師事務所的知名律師劉博今表示,警察沒有權利檢查車震。車震是公民個人隱私,公民自己的權利,公權力無權介入。

  劉律師說,警察將拍攝的視頻傳播,更是嚴重侵犯個人隱私,作爲警察,可能構成濫用職權罪。

  警察能否以懷疑涉黃爲由對車震車輛進行檢查?劉律師表示,這個理由不成立,僅僅是懷疑,警察也無權對車輛進行檢查。所謂的嫌疑,需要有一定的證據、線索支撐,警察沒有權力對一個正當停在路邊的車進行拍照錄像。

  法條鏈接

  《公安機關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規定》

  第四條 對於以下現場執法活動,公安機關應當進行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

  (一)接受羣衆報警或者110指令後處警;

  (二)當場盤問、檢查;

  (三)對日常工作中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違法犯罪行爲和道路交通事故等進行現場處置、當場處罰;

  (四)辦理行政、刑事案件進行現場勘驗、檢查、搜查、扣押、辨認、扣留;

  (五)消防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領域的排除妨害、恢復原狀和強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等行政強制執行;

  (六)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羣體性事件。

  地方公安機關和各警種可以根據本地區、本警種實際情況,確定其他進行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的情形。

  第七條 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應當重點攝錄以下內容:

  (一)執法現場環境;

  (二)違法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被侵害人和證人等現場人員的體貌特徵和言行舉止;

  (三)重要涉案物品及其主要特徵,以及其他可以證明違法犯罪行爲的證據;

  (四)執法人員現場開具、送達法律文書和對有關人員、財物採取措施情況;

  (五)其他應當記錄的重要內容。

  第九條 公安機關應當建立現場執法記錄設備和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管理制度。執法辦案部門應當指定專門人員作爲管理員,負責管理設備、資料。

  第十一條 民警應當在當天執法活動結束後,將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導出保存。連續工作、異地執法辦案或者在偏遠、交通不便地區執法辦案,確實無法及時移交資料的,應當在返回單位後二十四小時內移交。

  第十七條 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對外提供或者通過互聯網及其他傳播渠道發佈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

  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予以保密。

  第十九條 對違反本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擅自對外提供或者公開發布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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