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涉公帑 追薪津由行管会处理

2017年11月29日 10:41 稿件来源:香港《大公报》

  香港新闻网11月29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立法会行管会决定,向丧失议员资格的梁国雄、罗冠聪、刘小丽及姚松炎追讨九个月薪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不会评论立法会事务。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认为,行管会追讨薪津合理,而行管会成员谢伟俊指出,不能慷纳税人之慨,一概不追。另外,林郑月娥又提到,高铁香港段工程已完成百分之九十七,政府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后,连同当日签署的《合作安排》,一併为“一地两检”的全面法律基础作交代。

  林郑月娥昨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被问到立法会追讨四位丧失议员资格人士的薪津,说这是行管会的事,作为特首不方便评论,“行管会已发信给四位议员,表示需追讨有关的薪津和营运开支。正正因为涉及公帑,亦即是纳税人的钱。”因此,她相信至少现阶段应该由立法会行管会与该四人来处理。

  范太:四人不服可法律跟进

  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认为,行管会向四人追讨薪津是合理,“因为一日你不是议员的时候,你当然无权拿取人工,亦无权享受权利,这是合理。”假如四人认为不服,可以寻求法律意见跟进,而不是透过公衆压力向立法会施压。

  至于有份通过四人宣誓有效的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是否要负责,范徐丽泰表示,最大责任就是不按形式宣誓的人,梁君彦当时按照现有资料和法律意见裁决,后来法院认为不适当,不应该由梁君彦负责。对于会否酌情处理,范太说,这应该由梁君彦及行管会作出决定,相信有关决定不会贸然作出。

  行管会成员谢伟俊昨日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认同四人是“同事”,是指四人事实上有开会,亦有履行议员工作,但“先讲法律、公帑”,现阶段按法律程序向四人发出通知信,而“追到尾追到破产”是过分解读,认为远远未去到那地步。他续说,事件没有先例,但按照法律要求,行管会有责任向他们追讨薪津,“不能慷纳税人之慨,一概不追。”

  谢伟俊又表示,若果这些人丧失议员资格,便不能享有薪津。他又指,法律有的是铁面无私,唿吁社会“不要一句话政治打压,一句话政治迫害,令到有时真是很难做。”

  “一地两检”有稳妥法律基础

  另外,对于“一地两检”安排,林郑月娥重申有稳妥法理基础,称政府已多次公开强调稳妥的法律基础是非常重要,如没有稳妥的法律基础,将受到法律挑战,又说听到有个别人士表明,安排落实后会考虑提出司法覆核,“大家可以放心,一个全面的法律基础交代,将在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后,连同我们当日签署的《合作安排》一併公布。”

  林郑月娥表示,有关工作是经过政府内部及与中央有关机构长时间讨论,以“一地两检”实现高铁最高经济及社会效益安排,寻找法律基础,现时已啓动“三步走”的第一步,正就与广东省签订的《合作安排》,争取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予以确定及批准。

【编辑:黎群英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