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涉公帑 追薪津由行管會處理

2017年11月29日 10:41 稿件來源:香港《大公報》

  香港新聞網11月29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立法會行管會決定,向喪失議員資格的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追討九個月薪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不會評論立法會事務。全國人大常委範徐麗泰認爲,行管會追討薪津合理,而行管會成員謝偉俊指出,不能慷納稅人之慨,一概不追。另外,林鄭月娥又提到,高鐵香港段工程已完成百分之九十七,政府會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後,連同當日簽署的《合作安排》,一併爲“一地兩檢”的全面法律基礎作交代。

  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到立法會追討四位喪失議員資格人士的薪津,說這是行管會的事,作爲特首不方便評論,“行管會已發信給四位議員,表示需追討有關的薪津和營運開支。正正因爲涉及公帑,亦即是納稅人的錢。”因此,她相信至少現階段應該由立法會行管會與該四人來處理。

  範太:四人不服可法律跟進

  全國人大常委範徐麗泰認爲,行管會向四人追討薪津是合理,“因爲一日你不是議員的時候,你當然無權拿取人工,亦無權享受權利,這是合理。”假如四人認爲不服,可以尋求法律意見跟進,而不是透過公衆壓力向立法會施壓。

  至於有份通過四人宣誓有效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是否要負責,範徐麗泰表示,最大責任就是不按形式宣誓的人,梁君彥當時按照現有資料和法律意見裁決,後來法院認爲不適當,不應該由梁君彥負責。對於會否酌情處理,範太說,這應該由梁君彥及行管會作出決定,相信有關決定不會貿然作出。

  行管會成員謝偉俊昨日出席電臺節目時表示,認同四人是“同事”,是指四人事實上有開會,亦有履行議員工作,但“先講法律、公帑”,現階段按法律程序向四人發出通知信,而“追到尾追到破產”是過分解讀,認爲遠遠未去到那地步。他續說,事件沒有先例,但按照法律要求,行管會有責任向他們追討薪津,“不能慷納稅人之慨,一概不追。”

  謝偉俊又表示,若果這些人喪失議員資格,便不能享有薪津。他又指,法律有的是鐵面無私,唿籲社會“不要一句話政治打壓,一句話政治迫害,令到有時真是很難做。”

  “一地兩檢”有穩妥法律基礎

  另外,對於“一地兩檢”安排,林鄭月娥重申有穩妥法理基礎,稱政府已多次公開強調穩妥的法律基礎是非常重要,如沒有穩妥的法律基礎,將受到法律挑戰,又說聽到有個別人士表明,安排落實後會考慮提出司法覆核,“大家可以放心,一個全面的法律基礎交代,將在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後,連同我們當日簽署的《合作安排》一併公佈。”

  林鄭月娥表示,有關工作是經過政府內部及與中央有關機構長時間討論,以“一地兩檢”實現高鐵最高經濟及社會效益安排,尋找法律基礎,現時已啓動“三步走”的第一步,正就與廣東省簽訂的《合作安排》,爭取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予以確定及批准。

【編輯:黎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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