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里开车不单单要小心翼翼,就连停放车也不得马虎,因为停车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很多车主都认为,只要自己交了停车费,车辆停在停车场内,发生车辆受损就都应该由停车场来买单,而事实上,如果在这些情况下,停车场并不一定担责!

1、临时停车场的责任

如果您把车子放到了临时占道停车场,发生了车辆的恶意破坏,被盗等等,即使是缴纳了车辆管理费,只要是收取凭证上标明临时停车场,或者是说明收费目的只是用于场地租金,并不是用于车辆保管费,那么,临时停车场就可以免责。

2、免费停车场的责任

开车出门在外,停车场的选择有时也很重要,很多朋友喜欢把车停在免费停车场,但免费停车场,或者是停车场免费停车,一旦爱车被认为划伤,追责就很成问题,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因为免费停车场并非收费,或停车未收费,所以双方之间成立的是无偿保管合同关系,停车场仅仅对保管车辆的损毁、灭失存在着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之下,才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有意思的是,如果这个免费停车场是商场、饭店等消费场所提供的免费停车,这就算有偿商业行为,这种情况的免费停车不能定义为免费停车场,就需要对停放车辆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非消费场所,您比如像学校,事业单位提供的免费停车场,如果车辆发生了损毁、盗抢,停车场并非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也同样不承担赔偿责任。

3、计时收费停车场的责任

很多车主认为,如果自己交了停车费,停在停车场内,车或车内的物品有损害这个责任不是由停车场担任责任吗?

停车场只负担因车辆被盗时,导致车辆损坏的修车费,而车内物品的损失只能自己认,因为法规规定车主存放车辆时,应该将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交给管理人员单独保管或明确告知车辆管理人员。

所以大家在停放车辆时,最好是把自己车上贵重的物品一起带上身上,不然丢了可就无法找谁赔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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