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后IPO将迎来首个发审周,距离上次发审会已过去两周时间,最近发审委开始进入工作状态,下周共有3家企业首发上会。

2月23日证监会官网公布了发审委第35次、第36次工作会议公告,将于2月27日审核3家企业的上市申请,分别是仙鹤股份有限公司、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到目前为止,2018年发审委共审核59家企业,其中过会23家,28家被否,5家取消审核,3家暂缓表决,过会率为38.98%。今年IPO过会率仍低于四成,春节后首周IPO审核能否迎来“开门红”?

根据以往的情况,春节后首发上会数量较少,2017年春节后首周3过1,2016年春节后首周3过3,看来发审委过完节需要“预热”一段时间。

7家企业中止审查 22家企业结束IPO

除此之外,证监会还公布了IPO最新审核状态,截止到2月22日,证监会共受理首发企业438家。其中,已过会企业27家,未过会企业411家,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404家。另外证监会还公布了中止(终止)审查企业名单,其中,中止审查企业达7家,终止审查22家。春节前夕,2月13日,就有10家企业终止审查。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优创材料科技,在2015年就已经通过IPO审核,因为时隔两年多迟迟拉不到批文,最终无奈撤回申报材料。相比有些企业过会后仅几天就拿到了IPO批文,这家终止审查的企业确实有点闹心。

同样难兄难弟的还有乔丹体育,出现在证监会的IPO名单里,乔丹体育2011年就已经通过IPO审核,本来应该顺丰顺水,2012年就可以上市。然而一步之遥到最后却栽了,因为被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投诉其侵权,乔丹体育迟迟未拿到IPO批文。2016年乔丹体育又重启IPO,顺利通过发审会,但是IPO批文却依然一纸难求。

本周虽然没有发审会,但是IPO圈内可一点都不平静,富士康的“光速”排队,股票发行注册制延长至2020年,还有IPO被否企业3年内不得借壳上市,每一个都是IPO领域内的重磅消息,那么这些消息对IPO以及股市将会有什么影响?

关于富士康我们已做过专题分析,在这里就不再赘述了,下面重点分析一下“3年内不得借壳上市”,以及“注册制延长2年”。

IPO被否企业3年内不得借壳上市

2月23日,证监会官网公布了“关于IPO被否企业作为标的资产参与上市公司重组交易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其中提到IPO被否决后至少应运行3年才可筹划重组上市(即借壳上市),而恰好春节前出现了大量的IPO终止审查的情况,这一切都是巧合吗?

证监会在问答中表示,将区分交易类型,对标的资产曾申报IPO被否决的重组项目加强监管:对于重组上市类交易(俗称借壳上市),企业在IPO被否决后至少应运行3年才可筹划重组上市;对于不构成重组上市的其他交易,我会将加强信息披露监管,重点关注IPO被否的具体原因及整改情况、相关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与IPO申报时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动及原因等情况。

由于IPO被否后3年内不得借壳重组,如果想继续在A股上市的话,继续走IPO的老路才是首选。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 6 个月后,发行人可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企业IPO即使被否,6个月后就可以继续申报,而走借壳上市的道路得再过3年。这样拟申报IPO企业、A股壳公司和3年内被否IPO项目企业都将受新规影响。

首先,企业首次申报IPO会更加谨慎。甚至在发审会通过概率不高的情况下,会主动撤回申请,因为IPO一旦未通过对后续资本运作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最近撤销IPO的企业越来越多。2017年全年,终止审查的企业数量为149家,仅12月份就有45家终止审查。

第二,A股壳公司的壳价值降低,借壳的标的减少。因为IPO被否的企业短时间内不能重组上市,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借壳上市的通道,所以对于A股壳公司而言,或许是利空,这些股票的价值或将进一步下跌。

第三,IPO 被否的企业3年内资产运作都将受到监管。不仅仅重组上市,企业其他交易,比如被别的上市公司收购也将受到影响,财务状况是否符合收购条件,证监会将重点关注。

A股IPO新的审核动态。

证监会此举不光是规范IPO的申报和审核程序,同时也促进了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

在这里要补充一点,此规定对富士康IPO影响较大,如果富士康这次IPO别否,其借壳上市的路子等于是被掐断了,此前有人分析富士康即使IPO不成功,也能通过重组迅速上市,而其重组标的可能就是安彩高科(600207),富士康这次IPO可以说是要必须拿下。

IPO注册制授权期延长2年

2月23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建议股票发行注册制授权决定期限延长二年至2020年2月29日。

刘士余表示,目前在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交易者成熟度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与实施注册制改革不完全适应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

为何要提出延长注册制授权决定期限?

中国现在IPO采取的是核准制,既需要发行人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状况,又需要监管部门决定是否通过。而注册制只要达到所公布必要条件即可IPO,证监会从事前监管转向事后监管,当然上市企业乱来,退市也是分分钟的事。

从各方面来说,我国推行注册制的基础尚不稳定。新华社评论称,在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交易者成熟度,发行主体、中介机构和询价对象定价自主性与定价能力,大盘估值水平合理性等方面,中国资本市场都存在和实施注册制改革不完全适应的问题。

IPO堰塞湖问题还未得到解决,股票市场运行也不稳定,这些都限制了注册制的推行,当然长期来看注册制对中国股市是有利的,也简化了IPO的程序。

2018年IPO审核机制正在发生变化,一方面优质的企业能尽快上市,富士康IPO是发审委即报即审的尝试;另一方面,一些经营差的企业就别瞎折腾了。审核方向就是既解决IPO“堰塞湖”问题,也提升过会企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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