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关文学原著改编成影视作品的问题一直被大家讨论,反正整体感觉就是没有一部文学改编作品让“原著党”满意的,越是网络文学作品,吵吵的越多。其实恰恰相反,网络文学本身水平就低,以我的观点来看,大多数网络文学

有关文学原著改编成影视作品的问题一直被大家讨论,反正整体感觉就是没有一部文学改编作品让“原著党”满意的,越是网络文学作品,吵吵的越多。其实恰恰相反,网络文学本身水平就低,以我的观点来看,大多数网络文学作品改编的影视剧都超越了原著作品本身。譬如像郑晓龙老师导演的一系列作品,像《甄嬛传》本身艺术性和文学性都超越了原著本身。还有《鬼吹灯》系列在艺术性上也大都超越了作品本身。之所以很多网络文学“原著党”有这个错觉是因为这些群体本身的欣赏水平低导致的。

还有人说“不忠实于”原著这样的观点,这更是无稽之谈,本身影视和文学本来就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艺术形式,没有一部作品可以做到忠实原著。另外影视本身就是对于文学的二次创作,何来“忠实”一说?就像文学不必忠实于史书,而史书更是更“史实”相差很远。

1、电影(包括电视等内容形式)被发明以来首先是作为娱乐形式存在的,直到今天影视作品的首要属性依然是“娱乐”大众为主,这是作为影视内容的第一属性。后期随着很多艺术家的加入,电影慢慢的成为了一种艺术形式。这也跟历史上其他艺术形式相类似。马克思的文艺理论语艺术起源于劳动,而另外一种说法是艺术起源于宗教。不管起源于什么,艺术的外在形式一定是具备娱乐性,否则就不具备广泛传播的条件。

2、作为第七艺术的电影成立以来,是其他各种艺术的综合:文学、雕塑、音乐、舞蹈、舞台表演等等,但是电影艺术作为一种声光电的综合艺术形式,一定是弱于其他单项艺术形式的。不管是文学性和还有音乐、表演上都要无法跟其他单一艺术形式相比较。这么说吧,能把电影当做艺术来崇拜的人大多没什么文化水平,因为很难在其他单项艺术上有深度审美,所以退而求其次追求电影艺术。但凡有点文化修养谁看电影啊,哪怕是文艺电影,这在欧洲是很普遍的文化价值观。影视这种浅显的艺术形式总归还是娱乐性为主的,真正的深层艺术形式一定是文学、音乐、美术。这在互联网领域叫“垂直细分时代”,垂直细分的一定要比“门户”的专业性强,也做得更好。

3、至于说到文学改编的电影,除了在艺术性上无法比较,主要在于两种不同的艺术展现形式和深度。文学的意义在于阅读者阅读作品时自己的大脑会主动构建一个自己的“想象空间”,阅读者需要和作者进行深度互动,阅读本身就是参与“二次创作”的过程。简单地说每一个阅读者都是一个“导演”,因此“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就是文学的意义所在。文学不是一种单向传播,而是一种“脑力互动”。而且文学因为是文字构建的抽象世界,它可以天马行空,也可以留白畅想,恣意妄为。抽象的文字世界充满了放飞自我的乐趣。

4、对于电影想象的空间则较弱,因为电影的形式采用的画面这种非常具象的艺术传播形式,观众思维中的“互动”较少,趋向于比较单一的接受创作者传达的信息,这种具象画面传播的形式很容易让人的思维变得固化。

5、所以在大多数的文学改编电影作品中,几乎没有“原著党”会满意这种改变,这是因为审美深度的降低,想象空间的禁锢而导致的。或者说文学的“娱乐化”就是电影,但是这也是电影的好处,就是把文学变成了更加浅显易懂的声光电的视觉艺术,利于传播。当然也有例外,一些很烂的文学小说也因为导演的伟大而让作品变得“升维”了,增加了很多文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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