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歌王》道歉】近日因《跨界歌王》未向版权方申请授权,且未署名词曲作者,引得#高晓松#发文维权。今晚,节目组发表致歉信称,因导演组疏忽所以未为相关音乐作品作者署名,并表示节目组正在联络版权机构及音乐作品词、曲版权方,尽快解决版权授权问题,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

​​上周六的《跨界歌王》,堪称本季最受关注的跨界歌手徐静蕾登场,翻唱了老狼的那首《恋恋风尘》。

上期唱《匆匆那年》紧张到不行的老徐,这次就比较放得开了,清新的外形和声音气质,加上饱满的情绪,让在场的张宇忍不住惊呼:“有想和老徐谈恋爱的感觉。”

跨界歌王道歉 演唱歌曲被指侵权,高晓松发文维权

跨界歌王道歉 演唱歌曲被指侵权,高晓松发文维权

连老徐自己也对这次表演非常满意,但出人意料的是,节目组将视频发到微博后,词曲作者高晓松转发,措辞严厉,斥责节目组未经授权便播出这首歌。

而且开头的歌曲信息,甚至连词曲作者署名都没有,这就很过分了。

要怪肯定不能怪老徐,毕竟作为节目组请来的嘉宾,联系版权这种事肯定不是嘉宾亲自去做。

高晓松也绝非针对老徐吧,毕竟他曾高度评价徐静蕾是北京的“大飒蜜”,对她青睐有加。

而作为迄今为止已经播出三季的当红综艺,如果说《跨界歌王》不是故意犯这个低级错误,而是一时大意,那也实在说不过去。怪不得矮大紧发那么大脾气。

截至发稿,《跨界歌王》也未作出任何解释。老徐脾气直,自己今天发了条微博,带上了高晓松。

其实这不是综艺节目第一次侵权,也不是高晓松第一次怒怼综艺侵权。大大小小的综艺节目不爱联系版权方,自行将音乐“拿去用”的案例,比比皆是。

之前《歌手2017》某期节目上,张杰改编了一首《默》获得满堂喝彩。

但很快高晓松就发文表示作为这首歌的版权方,从未收到节目组的版权申请。

而湖南台的反应也很快,就在发文不久,高晓松又转发该条微博,说是问题已经解决,对张杰的这波讽刺也是很到位了……

先上车后补票,并不是什么值得赞扬的行为。

而这不由得让人想到,也就是高晓松这种咖位的人物,能够发条微博就得到回应,如果只是个小音乐人,恐怕再怎么伸冤也石沉大海了。

这样的例子还不少。

同样是湖南卫视《歌手》节目,赵雷翻唱并改编了一首《月亮粑粑》,也涉及到侵权问题。

音乐人李海鹰在微博上指出:“这首歌曲里大段使用了我创作的《弯弯的月亮》,但很遗憾,节目制作方、演唱者没有与我有任何形式的沟通。”

也难怪一名网友在高晓松微博下方评论道:“你是高晓松,所以他们道歉,换了没名气的人,他们会当看不见。”

国内的歌手都欺负,国外的自然更有恃无恐。

仍然是湖南卫视《歌手》,让歌手迪玛希翻唱改编“海豚王子”维塔斯享誉世界的成名作《歌剧2》。

光在节目上唱还不算完,还用于收费下载和演出商演。得知此事的维塔斯向湖南卫视发送律师函,指出《歌手》和另一档晚会中,迪玛希侵权《歌剧2》。

他们哪见过这个呀?维塔斯的经纪人愤怒地表示:“如果是在俄罗斯,我可以在一个月内让他消失在大众的眼里,并赔偿一大笔费用。”

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突然冒出一批营销号说维塔斯是在蹭热度,也是很好笑了。

要在国内找一档没侵权的音乐综艺,真的相当难,选秀节目更是常常遭遇侵权风波。

2012年,《中国好声音》李代沫翻唱了曲婉婷的《我的歌声里》,后者所属的环球唱片公司向李代沫发出律师函,指出其未获授权翻唱。

我的歌声里(Remix)

李代沫

还有获得过该节目冠军的张磊,翻唱马頔的代表作《南山南》爆红,然而并未获得马頔授权,甚至此后张磊还在多个商演等场合,数次翻唱这首歌。

随后马頔和所属的摩登天空都发文表示张磊的行为涉嫌侵权。

以上两个人,李代沫和张磊,大家都知道他们因为翻唱这两首歌,一度火得一塌糊涂,而侵没侵权,了解的人估计并不多,也没法阻止侵权者大红大紫,名利双收。

侵权的代价比起获得的名利,那可算是九牛一毛,拔了不痛不痒。这也就是节目组与侵权的个人有恃无恐的原因吧。

而这些节目之所以大胆侵权,除了店大欺客,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被发现后有一个充分的理由回应:向音著协买版权了。

音著协是音乐著作权协会的简称,我第一次听说这个鸟协会,是因为春晚侵权了李志的《你离开了南京从此没有人和我说话》。

今年春节,蔡明&潘长江的小品《学车》,后半段突然插入了逼哥这首曲子。

我当时第一反应:哎哟喂,春晚这品味可以呀!用了逼哥的歌,四舍五入等于逼哥上春晚了啊!

但我当时的高兴心理,完全建立在春晚向逼哥取得了授权的基础上,毕竟你说这么大的晚会,也准备了小半年了,这点版权意识还能没有么?

可能是我高估了春晚的尿性。

直到我看见李志“叁叁肆”巡演、还有他的livehouse俩官博发的表情,才觉得

快乐如惊鸿一般短暂,开放在我眼前。

底下粉丝心领神会,纷纷喊话春晚:“版权知识了解一下。”“期待逼哥怼春晚。”

春晚李志

逼粉的力量果真强大,一举把“”顶上了微博热搜。

但随后,有博主称称央视已于中国音著协签署合作协议,可以使用音著协管理下的所有版权音乐。

我倒是挺好奇,这个音著协可以不用通知著作权人,就授权使用?协会底下拥有多少音乐人会员的版权?其中包括李志吗?

据我所知,没有。

而且《北京日报》曾经有一篇报道,揭露过这个协会的乱象,他们自个儿都不知道自己的会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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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的我去音著协官网观摩了一番,网站页面极其简陋,很多板块感觉都快要结蜘蛛网了。

而在会员区搜索李志,显示无法搜寻。

不仅是李志,绝大多数我们熟知的音乐人都未在此授权。

而且据网站消息,2017年他们一共代收了2亿余元的版权费用,自建立以来总收入15亿余元,主要来自音乐节和晚会、广播电视台等渠道这些钱有多少给了音乐人?

据悉,一年大概就几百块钱。

所以,他们究竟是在保护音乐版权,还是分走音乐人一杯羹的流氓协会?当音乐人需要维权的时候,他们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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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讽刺的是,上面直指《月亮粑粑》侵权的音乐人李海鹰,竟然是音著协的常务理事,而他遭遇侵权的第一反应,竟然也是发微博。

国家音乐版权组织、以及国家级电视台,对于音乐的态度和规定尚且如此混乱,如何能期待娱乐综艺重视音乐版权?

音乐人要想过上体面的生活,真是任重而道远啊。​​​​

截至发稿,《跨界歌王》也未作出任何解释。老徐脾气直,自己今天发了条微博,带上了高晓松。

其实这不是综艺节目第一次侵权,也不是高晓松第一次怒怼综艺侵权。大大小小的综艺节目不爱联系版权方,自行将音乐“拿去用”的案例,比比皆是。

之前《歌手2017》某期节目上,张杰改编了一首《默》获得满堂喝彩。

但很快高晓松就发文表示作为这首歌的版权方,从未收到节目组的版权申请。

而湖南台的反应也很快,就在发文不久,高晓松又转发该条微博,说是问题已经解决,对张杰的这波讽刺也是很到位了……

先上车后补票,并不是什么值得赞扬的行为。

而这不由得让人想到,也就是高晓松这种咖位的人物,能够发条微博就得到回应,如果只是个小音乐人,恐怕再怎么伸冤也石沉大海了。

这样的例子还不少。

同样是湖南卫视《歌手》节目,赵雷翻唱并改编了一首《月亮粑粑》,也涉及到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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