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身安全可让渡多少个人隐私?超三成网友不同意网约车录音录像南都实验室发起《顺风车新规你怎么看?》热点讨论。

在5月6日“空姐遇害案”之后,滴滴顺风车饱受舆论质疑——审核不严、客服不力、社交模式问题突出。在5月12日零点滴滴下线顺风车服务后,滴滴昨日发布整改方案。

备受舆论关注的顺风车用户标签和车主评价功能全部下线,车主每次接单前需进行人脸识别。顺风车将暂停接受22点至6点期间出发的订单,接单在22点之前但预估服务时间超过22点的订单,在出发前会对合乘双方进行安全提示。

在发布整改措施的同时,滴滴也提出在运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面对司乘纠纷的投诉,双方难以提供有力的证据,给平台判责带来非常大的困难。

对此,滴滴就是否在明确告知用户并授权的情况下可以对行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及对不涉及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犯罪(例如侵犯著作权罪)的刑满释放人员,是否可以满足其“就业权”成为网约车司机或顺风车车主,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南都讨论

1、是否应对行程进行录音录像?

把控入驻司机质量,而不是把监控范围扩大至乘客

就滴滴提出的两条建议,南都实验室16日下午5点发起《顺风车新规你怎么看?》的热点讨论,截至17日零时,共有21120名网友参与投票,其中有14505人表示支持滴滴提出的两条建议。

为人身安全可让渡多少个人隐私?超三成网友不同意网约车录音录像部分网友观点截图。

是否应对行程进行录音录像?“没有安全,还谈什么隐私。”持支持意见的网友认为,为了安全,值得让渡一些隐私权,“发生纠纷在所难免,留证才能避免分岐”。

但他们同时提出要求,滴滴应对录音录像资料妥善保密,不被非法利用,不能为了解决一个问题产生新的更复杂的问题。“建议在计费期间才启动监控,做好监控录音像的安全工作,符合国家级安全规范。夜间偏移道路太严重,平台应马上介入,全程跟踪记录。”

“我认为隐私非常重要,有很多种方式来增加鉴别车主的行为,如征信和评价回访等,不可接受这种破坏乘客及车主隐私的方式。”投反对票的网友则对滴滴能否保护隐私表示质疑,甚至存在泄露商业秘密的风险,“谁能保证采集信息的安全?怎么保证数据不被滥用?”

网友们认为“顺风车是私家车,没权力在私家车上安装摄像头和录音器,就算装了,也非常容易被司机破坏,或者盗取里面私人信息。”

此外,对录音录像能否起到实际作用也表达了疑虑:“录像录音不能解决根本问题。除非实时有人盯着镜头,能够及时制止和干预犯罪。”

专家意见不一:如果安装录音录像设备,应与公安部门对接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教授黄晓亮对车内全程录音录像持反对意见。他认为,滴滴公司可以对车辆的行程做记录,比如记录行车起始点、终点信息,汽车在行车过程中是否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定等信息。在特殊性况下,可以将司机与乘客之间的互动进行录音录像,但乘客与其他人之间的交流不能录。

黄晓亮称,在行车过程中,车内对乘客来说,相当于私人空间,乘客与外界的一些内容不一定希望别人知道。“比如乘客在车上和一个朋友聊了一些商业机密,或提到个人的电话号码,这些内容被完全录音、录像,被滴滴完全掌握,这显然是不合理的。”黄晓亮认为。

而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从安全角度出发,录音录像有百利而无一害。他表示,出行安全和隐私相比,肯定是隐私的重要性小于安全。尤其是生命安全,要受到比其他安全更高层次的保护。

在这两种声音之外,还有专家对录音录像的安保功能持怀疑态度。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邓学平表示,录音对人身安全来说,基本上起不到作用,“比如说一个司机要犯罪,他可能会掐断电源,完全不录音”。同时,他还质疑,这些录音该怎么处理,谁又能保证不被外泄,造成新的困扰。

对于如何平衡出行安全和隐私保护,朱巍建议,我们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让当事人决定是否录音。如果司机和乘客都同意的话,当然可以录音。如果乘客不同意录音,乘客可选择不乘该车辆,或者当乘客在车里打电话,聊天内容很机密时,也可要求司机关闭录音。如果强制性地要求乘客坐车时都要录音录像,这也是不对的。

同时,朱巍强调,录音内容不能随便公开、不能转发也不能存储,这对保护消费者隐私来说,是有好处的。

对于录音录像内容的保管问题,黄晓亮认为,如果车辆安装录音录像设备,也应该是与公安对接。公安部门为了社会安全,可依照法律规定来掌握这些信息,并且,公安内部也有严格规定,不能擅自泄露。而滴滴是没有必要这样宽范围地掌握个人信息。黄晓亮还表示,滴滴应加大自身内部平台的管理力度,把控入驻平台的司机质量,而不是把监控范围扩大到乘客身上。

对录音安保功能持怀疑态度的邓学平建议,录音需要与安全报警装置联系起来,增加语音识别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具体来说,通过软件识别性骚扰等话题的语音,然后自动报警装置进行报警,来加强对乘客的人身安全的保护。

网友观点

支持者

1.全程录音录像可以在平台上给用户自主选择,这既给予了客户选择,又对安全有一定保障作用,同时,对录音录像资料应予以严格保密,设置相关规定,保护好客户隐私。

2.为了安全,值得让渡一些隐私权,前提是滴滴对于录音录像的保管使用要严格。

3.建议在计费期间才启动监控,做好监理录音像的安全性权限,符合国家级安全规范。全面提升网约出行的安全性。特殊场景,女性或一个人打车,或夜间时段,安全大于一切,应该全程开启。

4.保护隐私是基础。可以录音摄像,但要对素材进行妥善保密,不被非法利用。不能为了解决一个问题产生新的更复杂的问题。

5.公共车上都有监控,为什么顺风车上不装,顺风车上往往有三名乘客和一名司机,发生纠纷在所难免,留证才能避免分岐。

6.刑事犯罪分很多种,有些人释放并不危害公共安全,不能一概拒绝有案底的人。

7.有案底的人被歧视了,这个很可怕,即使有案底应该已经受到了该有的惩罚,和没案底的应该受到平等的待遇。

8.并不赞同对有过案底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一刀切的抵制方法,这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并不公平。至于如何审核有过案底的司机,可根据情节及犯罪类型加以考虑,类似有过强奸罪猥亵罪等可慎重考虑。

反对者

1.录音录像可以一定程度上保障人身安全,但音视频内容能否保证不泄露?难!这样拆了东墙补西墙,后面难免还要大闹一场。

2.要提高顺风车司机审核门槛,不赞成全程录音,有违个人隐私。

3.我认为隐私非常重要,有很多种方式来增加鉴别车主的行为,如征信,如评价回访等等,不可接受这种破坏乘客及车主隐私的方式。

4.反对录音录像,在中国,企业的作恶成本太低,这些隐私根本就没法保证安全,又会成为另外一个极其严重的隐患。

5.先不说隐私权,首先顺风车是私家车,无权在私家车上装摄像头和录音器,其次,就算装了,也非常容易被司机损坏,或者盗取里面私人信息。

2、是否支持有轻微案底的人当司机?

多数投票者支持有轻微案底的人应平等就业

对于不涉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犯罪的刑满释放人员开顺风车的建议,投票者们大多给出了支持意见。

“刑事犯罪分很多种,有些人释放并不危害公共安全,不能一概拒绝有案底的人。”有网友称:“即使有案底应该已经受到了该有的惩罚,和没案底的应该受到平等的待遇。”

但对于司机的审核门槛,网友建议“应设置专门对司机进行走访的工作程序,对于道德品质不过关的司机应该坚决拒绝加入”。

此外,网友表示应完善平台投诉反馈机制,并建议滴滴设立女司机岗位,专门供女性用户选择,以此减少危险发生几率。

专家观点:劳动权利应一视同仁,避免制定歧视性条款

不涉及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犯罪的刑释人员,能否成为网约车司机或者顺风车车主?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丁一元认为,从法律层面来说,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其对之前的犯罪行为已经接受了法律的惩罚,通过改造回归社会,在劳动权利方面就应被一视同仁,不能剥夺和限制其作为劳动者获得就业的权利,不应仍戴着有色眼镜对他们进行就业歧视。

“本来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就业就很困难,有的人刚好只会开车等简单的谋生技能。”丁一元向南都记者表示,如果社会各方轻易地限制或歧视有前科人员的劳动就业权利,这容易堵死他们工作和改过自新的机会,易导致重新犯罪的社会问题。

南都记者查询得知,根据广州市交委2018年5月印发的《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内容,在广州要申请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应当具备一系列条件,其中只对几类犯罪前科做了要求:具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和三年以上驾龄,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

针对网约车的特性,丁律师称,平台一方面不能轻易限制前科人员的就业权利,另一方面则要进行更科学、细化的考虑,比如针对有强奸、抢劫等暴力侵财犯罪前科的人员,以及有一定精神病史的人员,在审核、录用时要注意与有过失犯罪、职务或经济犯罪前科的人员相区分,“不能一刀切”。

他认为,对前者成为网约车司机能否进行从严审核或限制值得考虑,但对过失、经济犯罪前科人员成为网约车司机,则不应有特别限制。

“网约车平台出于公共安全、企业利益等角度出发,更需要注重的是建立完善、细化的安全管理机制,在录用、审核网约车司机过程中设定一定的门槛,建立相对严格的内部用工规章制度,让有犯罪意图的人无机可乘。而要尽量避免去设置有悖于法律的歧视性条款。当然在法律的框架下,企业也享有相应的自主经营权。”丁一元称。

统筹:曹金良

采写:南都记者 张雅婷 吴笋林 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尤一炜 实习生 钱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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