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粗心丢钱包 法警细心寻失主

都市报讯 (新疆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魏红萍 通讯员 杨浩然 王强)5月15日,当失主郁先生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法警手中接过失而复得的钱包时,连声向法警道谢。

当日,天山区人民法院法警在安检业务工作中,无意间发现安检室内发现一个棕色皮夹钱包,无人认领。当班法警在同事的见证下,打开钱包,里面有现金7000余元、银行卡两张、身份证等物品。

根据身份证上的信息,法警通过安检信息查询系统,并调取法院监控,核对丢失物品及人员身份,并对人员照片进行比对,最后通过监控系统查找到失主行动去向,天山区法院法警立即前往失主所在位置,对失主身份和丢失物品情况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当场将物品和现金交付失主。

郁先生说,当日下午16时许,自己在天山区法院大门口安检室登记身份信息时,由于赶时间立案,不慎将钱包遗失在安检室。丢失的钱包失而复得,郁先生开心地说:“多亏是你们帮我捡到了,要是找不到了,这些证件还要耽误很长时间才能补齐,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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