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3月31日晚,电动车驾驶员邹某夜行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大道高架上,与小货车相撞,经抢救无效身亡,同车乘客邓某腿部受伤,两车受损。交警部门经过调查认定,被撞死的男子邹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男子骑电动车被撞身亡,交警却判其全责!原因有3点

看到这里不少人就会问,人都死了还要负责任?这是为什么呢?

我们先来看看事件全过程。

2018年3月31日晚,司机张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拉货去瓯海,在行至瓯海大道高架上京隧道至浃底隧道之间时,张某撞上了逆行而来而来的一辆电动车,该电动车驾驶人就是邹某。

男子骑电动车被撞身亡,交警却判其全责!原因有3点

后来经过交警调查,张某安全行车,没有酒驾和违章行为,当时撞上邹某也是由于无法避让。所以他基本上没有过错。

而经过调查后发现,邹某主要有以下几点违法行为造成了本次事故:

1.邹某驾驶的电动车为超标电动车,经鉴定属于轻便二轮摩托车;

2.他本人无驾驶证,逆行上瓯海大道高架,而且没有戴安全头盔,乘客邓某也未佩戴安全头盔;

3.在对事故两名当事人进行血检后,交警又有了惊人发现:电动车驾驶员邹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15mg/100ml,属于醉驾。

邹某的三点违法行为,是造成该事故的根本原因,所以最后交警判定邹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男子骑电动车被撞身亡,交警却判其全责!原因有3点

这也给各位骑电动车的车主敲了警钟,近几年,因电动车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频发。电动车驾驶员的违法成本相对于机动车来说不高,许多驾驶员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都很淡薄,有的甚至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就算发生事故了也不用负责,受伤了还必须要获得赔偿。而现在依法办事,“我弱我有理”不能成为挡箭牌,谁有过错就应该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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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骑电动车被撞身亡,交警却判其全责!原因有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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