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5月22日讯 老马加利福尼亚州的一名法官日前在一项判决中推翻了州议会通过实施的一项旨在协助绝症晚期病患结束生命的法律,理由是该法律通过的方式违宪。这个判决虽不涉及“医生协助死亡”——俗称“安乐死”这一具有争议的议题本身,但是仍然给被视为自由派州的加州以及全美其它州带来强烈的冲击波。

美国女子梅纳德的婚礼照片。她在患恶性脑瘤后服用安乐死药物死亡

美联社报道,加州河滨郡高等法院法官丹尼尔·奥特里亚5月15日判决说,州议员在州议会一次有关医疗保健拨款的特别会议期间,不恰当地通过“选择死亡权利法”(The End of Life Option Act)并构成违宪。但他没有就这个法律本身的合法性作出判决。奥特里亚给加州司法部长贝塞拉5天的时间提起紧急上诉。贝塞拉在一份声明中对这一判决表示强烈反对,并誓言要提出上诉。

2015年10月,加州的“选择死亡权利法”在得到州议会投票通过后,由布朗州长签署成为法律,并且从2016年6月9日开始生效。这个法律允许该州医生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给有能力自行做出并实施医疗决定而且只有六个月以下存活期的绝症晚期成人患者开致死药物,协助其结束生命。

据加州政府2017年公布的数据,在该法律实施的头6个月,该州一共有111名病患使用医生开的致死药物结束了他们的生命,其中59%是癌症患者。

一些人士认为,加州的这个法律与该州29岁的女子布列塔尼·梅纳德有关。梅纳德在得知自己患有恶性脑瘤后,决定搬到允许医疗辅助死亡的俄勒冈州。她在那里接受了医生开的致死药物,于2014年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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