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日,江西省上饒市弋陽縣楊橋村齊川源小組81歲的村民鄭某意外身亡。4月10日,鄭某的家人爲其實行土葬,然而剛入棺進墳7天,鄭某竟然被強行起棺,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今年4月起,上饒市正式推開殯葬改革,短短一個多月時間,該市至少收繳、焚燒5000餘副棺木。鄭某去世的日子,正是上饒市在弋陽縣召開全市綠色殯葬現場推進會的前一天。如何處理鄭某的安葬問題,被定義爲一場樹立殯改樣板的“硬仗”。

鄭某的家人強烈反對起棺,按當地民間風俗,葬後起棺就是對死者“不尊”。然而,村民的反對並未阻擋殯葬改革的步伐,4月17日,弋陽縣殯葬綜合執法工作組強行起棺,並將棺木及死者屍體送往縣殯儀館進行火化處理。

江西師範大學法律碩士教育中心主任顏三忠教授認爲,地方政府突然之間出臺這種“一刀切”的火葬政策,儘管符合國家殯葬改革要求,但對於這項涉及廣大羣衆切身利益和民俗傳統的重大決策,起碼應當通過公衆聽證、專家論證、合法性評估、集體討論,如果將這些程序全部省略,決策的合法性值得商榷。

推行火葬,改革土葬這是新中國成立後,黨和國家早就倡導過的舉措。1956年4月27日,毛澤東、周恩來等151位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親自簽名倡導火葬。1997年6月,國務院頒佈了《殯葬管理條例》,要求各級政府大力推行殯葬從簡。推行殯葬改革有利於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建設,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有利於減輕人民羣衆的負擔,是利國利民的好事。

近年來,我國殯葬改革取得了很大成效,實行火化、改革土葬、節約土地、保護環境、移風易俗已成爲社會共識,文明節儉治喪總體上漸成風氣,火化率大幅提升,亂埋亂葬濫佔耕地現象明顯減少,新的環保節能技術逐步應用,殯葬改革正穩步向縱深方向發展。

無論是移風易俗的需要,還是踐行生態、環保的發展理念,殯葬改革都是無法繞開的議題。但好事還要做好。現代社會,任何公權力行爲的正當性,都不能只靠目標正確來背書。如果缺乏對公序良俗的尊重和對法律程序的遵循,不僅成效難以保障,也可能誤傷“人心”。

強行起棺、當衆銷燬棺木,在一定程度上已經成爲一種動員表演。拋開對民衆具體利益的影響不談,其所製造的緊張感,也可能對基本社會秩序和民衆生活造成現實和心理上的雙重衝擊。這不該是合理的殯葬改革應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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