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孙进清,因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民间借贷纠纷款75万元及利息等义务且违反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或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户籍所在地为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中路。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联系举报电话: 0577-88018110。

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失信被执行人孙进清

执行案号:(2017)浙0303执3139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孙进清

年龄:51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303211967****003X

户籍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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