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

一个好干部的标准其实可以用三个方面进行判断:“主观要件”“主体本身”“客观结果”,“主观要件”是指干部在工作中主观思想方面是否过硬,是否敢于担当、务实工作、努力改革创新等主观意识要件。“主体本身”是指干部自身的素质、本领、能力和水平,其实就是其工作技巧。“客观结果”是指干部的工作成果。

在新时代新形势下,我们不能够再以不犯错就算是一名合格的干部,在不犯错的基础上做出一点工作成果就是一名好干部这样的标准去要求广大干部。广大干部更不能以这样的标准贯彻在自己日常的实践工作生活中。我们正处于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关键时期,面临的工作形势越发复杂。充满信心、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促进派和实干家才是这个新时代的呼唤。

将“主观要件”作为考核广大干部的核心。首先要有务实担当的魄力。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也是干出来的。要用钉钉子的实干精神和勇立潮头的担当深入工作一线,面对困难不退缩、面对问题不推诿、面对挫折不逃避。再次还需树立改革创新意识,面对新时代、新矛盾、新目标唯创新者进,唯创新者强,唯创新者胜。要敢于打破旧有的经验框架,挣脱固有的束缚,勇于进行探索性尝试,争当改革创新排头兵。,

将“主观要件”作为考核广大干部的核心。要给予那些思想过硬,敢于改革创新,担当务实的干部撑腰鼓劲,正向激励让他们尝到“甜头”,宽容其改革中的“过失”。同时又要严厉打击工作中的“故意”,对于那些主观上因为害怕犯错而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的干部,根据具体情节要予以他们相应的“苦头”,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建立这种能上能下的常态机制,才能充分调动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满怀激情的投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黄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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