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将确保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跑一次”

今天,宁波市市长裘东耀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宁波市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改革实施方案》《宁波市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改革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具体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举措。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减事项、减时间、减材料、减费用”的改革路径,全面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现工业和房产类等为重点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力争实现竣工验收前“最多跑一次”,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会议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全力支持配合,保证所有审批环节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加强改革措施实施过程的跟踪问效,确保改革顺利落地落实。根据《实施方案》,宁波市将力争一般工业类、房产类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全流程分别缩短至59天、95天。

会议指出,“标准地”制度是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抓手,“承诺制”审批是审批制度改革迭代升级的重大举措,必须加快推进落实。根据《实施意见》,宁波市将围绕增创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体制机制新优势,按照“市场化配置、改革降成本、企业作承诺、全流程监管”原则,年底前在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实行新增工业用地的30%以上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鼓励企业在取得“标准地”后积极参与“承诺制”改革。据悉,宁波市将在奉化区、余姚市、象山县先行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完善细化方案,形成全领域和全产业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模式。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宁波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和培训会精神,听取了宁波市1—5月投资工作、宁波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等有关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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