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海洋学院教代会审议通过岗位聘任实施办法

编辑:gcq发表日期:2018-06-21 17:19点击次数:6

6月20日下午,海洋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洋学院2018-2021年岗位聘任实施办法》。校党委常委、海洋学院院长王立忠出席会议并讲话。校长助理、海洋学院党委书记陈鹰,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阮啸,副院长王晓萍等出席。会议由副院长、工会主席陶向阳主持。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第九次岗位聘任工作的原则意见》精神,海洋学院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要求和教师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实验技术及其他教学科研支撑队伍的实际情况,对照一流学科的建设目标,拟定了《海洋学院2018-2021年岗位聘任实施办法(草案)》。该实施办法经学院聘岗委员会多次审议修订、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并在学院网页公布公示一周,广泛征集意见完善后,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会上,海洋学院组织人事部部长吴锋从岗位聘任人员范围、各支队伍岗位设置与聘任、聘任程序、组织机构、工作日程安排、网上业绩填报及审核系统等方面,对岗位聘任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和说明。与会代表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该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王立忠在讲话中指出,岗位聘任工作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是学院办学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全院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办好海洋学院的价值取向的彰显。希望全院教职工以此次岗位聘任为契机,深入思考学院未来的办学方向、建设世界一流学院的路径等学院发展的大事。同时希望广大教师要有崇高的学术志向、有明确的涉海领域的学术方向、追求高质量的学术成果,要以学生为本,牢固树立人才培养工作的核心地位;行政服务人员要把服务作为自己成长成才的路径,只有服务才能有所贡献,只有贡献才能彰显地位;要形成团结合作、礼让谦恭、能上能下的文化氛围,坦然接受聘任考核,以良好的心态完成本次岗位聘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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