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6月18日讯(记者 董婉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之后,近日,玄武法院首次组成七人制大合议庭审理一起污染环境、职务侵占案件,该合议庭由3名员额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旁听了庭审。

该案为玄武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单位江苏某制版有限公司污染环境,被告人朱某污染环境、职务侵占一案,检察院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某在被告单位担任副总经理期间将公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定影液废液出售给无经营资质的王某(已判刑),违反规定倾倒显影液废液,被告人朱某并将出售定影液废液的款项占为己有。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是否成立进行了辩论。因案情复杂该案未当庭宣判。

什么是“七人合议庭”?“七人合议庭”,是4月27日颁布实施的《人民陪审员法》提出的一个崭新的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法》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为什么是“3名法官+4名陪审员”的组合?七人合议庭由四名陪审员和三名法官组成,数量配比相对平衡,陪审员的心理优势和“存在感”得到增强,能够增强参审的积极性。人民陪审员有何权利?同法官既相同也有区别。一个案件分为事实认定和法律认定两方面,专业出身的法官在法律认定方面有优势,具有丰富生活经验的陪审员则在事实认定上有优势。因此《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理案件,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法官负责法律适用问题。

法律条文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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