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做大没有竞争力,做大了不做强也没有优势,做大做强了不把握好自己的行为,又会产生各种各样的议论,甚至遇到各种各样的质疑。

眼下,互联网巨头就正面临这样的压力。由于连续不断的收购,已有观点认为,互联网巨头已经感动互联网领域形成高度垄断,并对初创公司边缘创新产生扼杀。

虽然尚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互联网巨头已对初创公司形成扼杀,对创新形成伤害。但是,从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看,互联网巨头的收购步伐确实有点快、有点脱离了经济发展实际,有点对创新不利的迹象。据相关媒体披露的数据,2017年,腾讯、阿里巴巴、百度3家公司对外投资的数量,分别达到113家、45家和39家。如近年来影响比较大的滴滴与快的、58同城与赶集、美团与大众点评、携程与去哪儿等的合并,以及前不久美团对摩拜的并购,似乎都闪动着BAT的身影。特别是美团收购摩拜,更是在创始人不愿被收购的情况下,硬是用资本的力量将其收购,导致创始人之一的王晓峰被迫离开摩拜。

我们说,市场经济下,大企业运用资本的力量收购中小企业,是一种正常现象。俗话说,没有残杀,就没有战争。用于商场,就是没有收购,就没有竞争。但是,如果收购过了头,就不是竞争,而是垄断和扼杀了。是为了让自己一统天下,不允许其他企业生存,尤其是对可能存在竞争关系的中小企业,会不惜一切代价地残杀,直到将其彻底消灭。

将一切对手消灭完的后果,也是不用多分析、多考虑的,是令人可怕的。因为,垄断很快就会形成。垄断的结果,就是将市场秩序归于一个或少数几个企业掌控,消费者则成了这些企业案板上的肉,可以任凭宰割。显然,这是市场经济下不该发生的现象,也是不能发生的现象。

更重要的,市场的过于垄断,除了会对消费者产生不利影响之外,对创新的扼杀也是不容置疑的。要知道,创始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创办的企业,大企业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将这些企业收购到自己的名下,且这些创始人毫无还手之力。那么,谁还愿意去当创始人。没有创始人,还何谈创新。相关观点认为互联网巨头的疯狂收购行为,会对创新产生扼杀,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和推断。甚至可以说,互联网巨头已经成为初创企业面前的“野蛮人”。

事实也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行业,能不能形成创新氛围,与创新者的多少密不可分。如果创新环境好,自然创新者众,创新的成果也多。反之,则创新者寥寥。对互联网行业来说,我们希望有BAT这样的巨头,但是,也决不容许这些巨头们疯狂地将初创公司全部收购到自己的名下,让创始人的成果变成巨头们的福利。如此,就真的会严重伤害创业创新者的热情,损害居民的创业创新动力。

而从目前互联网巨头的行为来看,确实已经形成了比较强烈的垄断格局,对初创公司的威胁是相当大的,且呈加剧趋势。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互联网巨头的行为,对互联网行业的创新,也包括其他领域的创新是相当不利的。近日曝出的《腾讯没有梦想》的文章,所以引起强烈反响,很大程度上也与互联网巨头的疯狂收购行为有关。

更为重要的是,互联网巨头在疯狂收购的同时,也确实出现了自我创新欲望不强的现象。也就是说,虽然巨头们个个资本实力十分雄厚,但对于国家急需要的科技项目,如芯片技术,却很少看到巨头们涉足,看到巨头们急国家之急、想国家所想。如果巨头们在疯狂收购的同时,也能多多涉足创新领域,尤其是高科技创新领域,为国家分担一部分重点课题等方面的研究,拿出一些尖锐技术和高科技产品出来,那么,对他们的收购行为就不会那么在意。

也许,巨头们会认为,他们手中的钱,都是通过境外资本市场取得的。怎么使用,企业完全有自主权。确实如此,企业的钱怎么花,当然由企业自己决定。中国的市场经济,是不可能退回去的。但是,巨头们的市场都在国内,什么游戏,什么搜索引擎,什么电商,都在国内,当然应当为国家多做贡献了,怎么能够只为自己呢?

据悉,阿里巴巴正在通过阿里达摩院进行芯片技术的研究,并收购了中天薇作为研究的载体。那么,其他互联网巨头又将如何呢?总不能一直躺在游戏和医疗竞价广告身上吧,也该拿出一点具体动作来吧?可以不去研究芯片,至少不应该用游戏和医疗竞价广告去伤害国民吧。

所以,要想不被外界质疑为“扼杀”创新,互联网巨头首先应当在创新方面有所表现,能够应对外界的质疑,而不是我行我素,让质疑越来越强烈。到时候,对巨头们是不利的。欧盟在对谷歌进行了长时间的反垄断调查后,已于去年以“乱用支配地位、妨碍竞争”为由,开出了24.2亿欧元的天价罚单。总有一天,我国的反垄断机构,也会对滥用支配地位的行为,对互联网巨头予以处罚的。最有效的应对之举,就是弱化收购行为、强化创新研究,多为国家做些高端领域和高科技领域的创新。颠覆传统行业是一个方面,攻关高科技领域是更重要的方面。只会颠覆,不会攻关,也是不能被接受的。

文/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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