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福建省再度通报一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案件。该案件之“典型”,不仅在于涉黑涉恶的两名主犯是一父一子,分别是福州市下辖的福清市原人大代表与原政协委员;更在于对多达57名党员干部作出严肃处理。(5月20日中国新闻网)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一些黑社会组织之所以能够坐大,以致长期欺行霸市、鱼肉乡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公职人员为其提供庇护、充当“保护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实现了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的变化。把“扫黑除恶”上升为人民的战争,向黑恶势力宣战,这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如今,全国各地开展了一场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如福建省再度通报一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案件,涉案党员干部多、持续时间长、社会危害大,影响十分恶劣。多达57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的严肃处理。

扫黑务必除“伞”,惩恶务必反腐。“保护伞”的存在不仅滋长了歪风邪气,使人民群众利益受到侵害,使市场经济秩序受到破坏,也污染了当地政治生态。扫黑除恶势在必行,一是要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打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二是坚持发挥政治优势,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强化督导考核,形成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合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仗、整体仗。三是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达到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因此,要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更要坚决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把黑恶势力绳之以法,让黑恶“保护伞”自身难保、难逃法网!

文/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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