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22时10分,省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交警总队直属一支队第一大队指挥室接过路司机报警,称在南昌西外环高速公路13公里往赣州方向,有一辆小车撞上高速公路路肩护坡,造成侧翻。

接警后,民警赶至现场,却发现事有蹊跷,经查,这不仅是一起无证驾驶的肇事逃逸案件,且事后当事人还试图换人顶包,最终两人双双被拘。

无证驾驶肇事后逃逸 顶包被识破双双被拘/交通事故“案中案”

事有蹊跷 疑点重重

接警后,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发现事故现场有一辆渝A牌小型普通客车侧翻于路肩内,现场只有杨某和秦某在场。经民警现场询间,杨某和秦某一致称张某为事故车辆驾驶员,因有急事已先行离开现场。

大约20分钟后,张某坐车到达现场,称自己是事故车辆驾驶员,现场的杨某和秦某随即离开现场。

民警通过现场仔细勘查,发现事故车辆后排座位堆满货物,无法载客,推断车辆在事故发生时只能乘坐两人;当事人张某称急于开会先行离开现场,短时间后又返回,不符合逻辑;杨某和秦某在张某到达现场后,立即坐车离开,事故车钥匙在杨某手中等等可疑情况。

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以及职业的敏感性,民警将张某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到达大队后,民警顺着事故车辆的行驶轨迹进行侦查,通过取证调查,证实了之前的猜测,事故车的驾驶员并非是张某,而是在现场的杨某。

在铁的证据面前,张某无力狡辩,将该起事件的真实情况向民警如实坦白。

无证驾驶肇事后逃逸 顶包被识破双双被拘/交通事故“案中案”

查明真相 双双被拘

经查,杨某驾驶渝A牌小型普通客车由瑶湖北收费站上高速,前往湾里,车辆行驶至南昌西外环高速13公里320米处,因过度疲劳,撞上高速公路路肩护坡,造成车辆侧翻,事故中无人员受伤。杨某清楚自己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为逃避法律追究,遂在事故现场打电话给其朋友张某,让张某谎称为驾驶员,前来事故现场处理交通事故。

民警根据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对杨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张某因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根据相关规定,依法移交南昌市公安局湾里分局招贤派出所处理,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