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开始,杭州医保重磅调整,实施新《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和新《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区实施细则》,萧山、余杭、富阳三区不再作为独立的医保统筹地,而是纳入主城区统一管理,真正实现“同城同待遇”。

近日,杭州市人力社保局专门对本轮医保新政进行了详细解读。“杭州已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其他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市医保局党委书记、局长徐玮说。

新政策适用范围是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本轮新政的实施,将解决杭州以往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医疗保障不充分、不平衡问题,“市区医疗保险一体化”成为现实。

临安区完成市区一体化过渡后,该区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以及城乡居民,同样将纳入市区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本轮医保新政有哪些新的规定,一起来看看——

一张图读懂杭州医保政策变化!

速速转发、收藏!

修订主要特点

修订后的《办法》共12章98条,修订后的《细则》共14章124条,此次修订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1

健全机制,织密织牢多层次医疗保障网

杭州市将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其他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织密织牢多层次医疗保障网。

2

全民覆盖,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包括萧山、余杭、富阳三区在内的没有就业的市区城乡居民,可根据本人的缴费能力、参保意愿和保障需求自由选择城乡居民的档次;在市区稳定就业的外地户籍人员、个体工商户和合法就业的外国人纳入基本医保参保范围;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金资助参保,困难群众由政府资助参保。实现在杭工作、学习、生活的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

3

理清权责,进一步梳理政府、社会和个人责任

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拟提高对城乡居民参保的保费补助标准,市区少年儿童年筹资标准将从500元提高到650元,财政补贴从300元提高到400元;其他城乡居民医保一档年筹资标准将从1500元提高到1800元,财政补贴从1000元提高到1200元;城乡二档年筹资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1200元,财政补贴从700元提高到800元。

根据职工医保基金运行情况,适度降低市区职工医保筹资标准,企业医保缴费负担拟从原工资总额的11.5%降低至10.5%,以减轻企业负担。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负担进一步降低,从原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9%调整至以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费率为10.5%(相当于原缴费基数的6.3%)。经测算,下降的基金收入与这两年医保基金临时性减征的1个月额度相当,基金可以承受。

4

适度保障,体现市、区医保政策公平性

市区医保政策全面统一。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政策,新增两种规定病种(艾滋病、耐多药肺结核)和两种慢性病(高脂血症、骨质疏松症),职工个人历年账户可共济使用,扩大个人历年账户的使用范围,加大对特困、低保等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力度,进一步提高社区签约首诊的报销比例,引导建立合理有序的就医秩序。所有参保人员可享受统一的药品目录、医疗服务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统一的定点医药服务机构,统一就医结算证卡,统一的日常经办管理服务。

5

强化监管,确保公平制度更可持续

组建由政府部门、参保人员、用人单位、工会及专家等方面代表参加的医疗保障社会监督组织,积极探索医保的社会治理;改革支付方式,继续实施总额预算下的按病种、按人头等付费方式改革,逐步减少项目付费内容,促进医药机构加强成本控制意识,规范医药服务行为;进一步优化医保智能监管平台建设,实施事前提醒、事中监控、事后稽查;建立健全医保医师数据库,将对医院的监管延伸到对具体医生具体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探索委托第三方审计、购买第三方监管(如富阳政商合作模式)等方法,进一步开拓医保监管新模式;强化与卫生计生、市场监管、物价以及公检法部门的联动,严厉打击医疗保险违规违法行为。

6

优化服务,让城乡居民更有获得感

将慢性病患者出国带药量从原来的3个月提高到6个月;建设跨省医保“一卡通”结算平台,方便异地就医人员医疗费结算;进一步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服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方便群众“就近办、方便办、网上办”,努力实现医保经办“最多跑一次”。

来源:都市快报、杭州发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