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29岁生日的北京市民王女士,从未想过死后要捐献器官,但看到央视曾播出的一条公益广告后,她改变了主意。广告中,一个婴儿哭得令人揪心,爸爸、奶奶、姐姐轮番上阵,都不能让他平静。但最终在一个陌生大叔的怀里,小宝贝停止哭闹,露出了微笑。“这条公益广告只有1分30秒,没有对话和旁白,但我看完深受感动。器官捐献者是伟大的,爱可以让生命延续。”王女士不仅在社交平台转发了这条公益广告视频,还主动去填写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光明日报7月5日)

然而像《器官捐献·心跳篇》这样优秀的公益广告,平时并不多见。当商业广告无孔不入,遍及生活的每个角落时,一则优秀的公益广告如同一股清流,给人以启迪与温暖,唤醒正能量与道德良知。然而,我国公益广告因缺乏创意、主题单一、说教味浓等,常常遭到人们“拍砖”和不满。

公益广告作为社会传媒文化形态,担负着为公众服务的公益观念,引导符合公共道德的正确态度,规范社会行为法纪,推动社会文明创建的崇高职责。它反映着一个国家公益事业的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一条成功的公益广告,不仅具有艺术感染力,而且能够唤醒人们对真善美的渴望和追求。可以说,公益广告是点亮精神文明的一盏盏明灯,向全社会传递着文明力量。

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提升全体公民文明素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公益广告责任重大,一直以来,我国公益广告的发展,都是以政府为主体,在政府倡导和调动下,媒体、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行动,促使公益广告这股向善的力量不断壮大,特别是在2015年新修订的《广告法》中,增加了公益广告的条款,为公益广告的大力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2016年3月正式施行的《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等单位发布公益广告的版面、时段、时长,从政策层面保障了公益广告的稳定、常态化发展。

近年来,我国公益广告在刊播数量和创作质量上,都得到了长足发展,发挥了普及主流价值、凝聚社会共识、传播文明理念、振奋人们精神、引领时代新风的重要作用。但还要在生动性、接地气、更有艺术感染力上下功夫。要明确公益广告也是一种艺术创作,它在传播社会公正公平、扶贫帮困、宣传公共交通安全、关爱弱势人群、文明礼貌待人、生态环境建设等各方面,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还需要明确的是,公益广告制作传播水平,需要从提升全社会公益文化意识着手,进一步细化公益广告法规体系,落实新兴媒体发布、传播公益广告的法律规定,积极鼓励社会企业加入到公益广告制作和传播中来,要加大公益广告创意人才培养力度,如同培育文艺创作人才那样,去培养公益广告创作制作人才,不断提升我国公益广告的创意和传播水准,推动我国公益广告讲好中国故事,传播百姓声音,引发社会关注,人们广泛谈论。要充分发挥公益广告传播主流价值,弘扬社会正气,抵御不良习俗,营造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紧贴时代的舆论环境,丰富媒体广告的重要内容和形式。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期待在推进文化发展繁荣,重视提升和加大公益广告的力度中,丰富公益广告的创意和种类,有更多生动活泼、紧贴人心、富有感染力的公益广告,呈现在各类媒体当中,展示在公众面前。

作者:王洪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