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秘书另类“敛财术”:让开发商垫钱 被通缉校长曾作证

7月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了云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曹建方的秘书吴敏章的犯罪事实。

判决书称,吴敏章利用在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九处任职,联系金融及烟草等工作的职务便利,通过自己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自己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1万元。判决书显示,一审法院认定,吴敏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2018年2月12日,云南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判决书内共披露了吴敏章四起受贿事实。翻看这四起受贿事实,不难发现,吴敏章凭借手中的权力,将之作为牟利工具,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可以说其丢了魂、忘了本、失了根。

省委常委秘书另类“敛财术”:让开发商垫钱 被通缉校长曾作证

▲资料图片:曹建方

据了解,吴敏章原系云南省林业厅改革与产业处调研员,2006年至2014年间在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九处任职,就在这个期间曾担任曹建方秘书。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起案例。在任曹建方秘书期间,吴敏章利用在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九处联系金融工作的便利,通过时任云南省农信社党委书记的蒋兆岗“打点”帮助陈某的公司从农信社贷款,最终帮陈某的公司向盘龙区农信社申请到了贷款授信,并顺利贷到了3.9亿元贷款。吴敏章非法收受陈某所送现金人民币共计33万元;另外,陈某为吴敏章及其亲属的房子提供装修费40万元。“吴敏章是曹建方的秘书,曹建方分管金融工作,也分管农信社。”蒋兆岗在证人证言中也证实称,吴敏章是通过其来帮助陈某的公司从农信社贷款。

颇有些戏剧性的是,此案涉及的证人蒋兆岗,就是今年5月份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被云南省纪委监委A级通缉的西南林业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蒋兆岗。据公开资料显示,蒋兆岗曾任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等职,2016年出任西南林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蒋兆岗在潜逃20天后最终落网,有消息称,蒋兆岗潜逃或与云南省农信社窝案有关。

在此期间还有一起案例,发生于2012年,吴敏章利用工作的便利,为某投资公司向云南农村信用社贷款的过程中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徐某所送现金人民币15万元。说起这15万元,据徐某证实,是吴敏章说他购房还差15万元,让该公司项目经理姚某“垫付”的房款。

通过吴敏章腐败案例可以看到,官本位意识和特权思想的根深蒂固,让像吴敏章这样的党员干部壮了胆子伸手乱为,以为将自己“隐藏”在后方,打着上级领导的幌子,就能任意妄为。他们被狐假虎威的特权威风冲昏了头脑,踏入“惯性”之中,终会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

但也不得不承认,领导干部由于工作生活环境的复杂性,在某些特定的领域,例如上述案子所涉的金融领域,面临着特别大的诱惑。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把控自己,成了对党员干部更加严峻的考验。这样的惨痛案例,也再次警醒着党员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绝对不能摇摆,只有将政治与经济割裂,在诱惑面前擦亮眼睛,绝不能搞“差不多主义”,更不能见好就收,必须时刻辨识前路,绷紧拒腐蚀、永不沾的法纪之弦。否则,“一失足成千古恨”,悔之必晚矣。(文/不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