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只青蛙“报警” 巨野公安救下其千余“同伴”

巨野民警将野生青蛙运至河边放生

千余只野生青蛙获救

大众网菏泽7月16日讯(通讯员 魏衍军 记者 徐德波) 野生青蛙是禁止捕杀贩卖的野生保护动物,但非法捕杀贩卖野生青蛙的行为却屡见不鲜。7月12日,巨野县公安局龙堌派出所民警在治安巡查时,在辖区东集村内查获一起非法贩卖野生青蛙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康某某被查获。

当日10时许,龙堌派出所民警在龙堌镇东集村治安巡查时,一名中年妇女的电动三轮车内“呱”——隐约传出一声蛙叫。当民警询问该车妇女车内所装物品为何时,该中年妇女称车内什么也没有。但细心的民警还是看出她有几分慌张,遂立即要求她停下车进行检查。民警发现车上装有四个泡沫箱,打开泡沫箱后,发现里面竟是活蹦乱跳的青蛙,每箱足足装有有300余只。

经查,康某某在没有办理野生动物经营手续的前提下,非法收售野生青蛙,其行为已违反相关野生动物保护规定,系非法收售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经过清点和拍照取证,康某香非法收售的野生青蛙共计100余斤,民警随即将野生青蛙送到了河边进行放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康某芳已被移交至森林公安,现此案正进一步侦查中。

农谚云,“春捕一只蛙,秋少一担谷。”被称为“地面除害专家”的青蛙,是农作物害虫的天敌,近年来却成了不少人的“美味”。民警警告广大市民,采取任何方式捕捉、猎杀野生动物,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有发现违法捕捉、猎杀、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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