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广州市纪委结合省纪委农村基层线索排查和省市区三级督办直查工作,继去年4月围绕扶贫领域等违纪违法问题开展为期半年的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后,又于去年11月至今年4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新一轮的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

据了解,今年初召开的十一届广州市纪委三次全会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行单列,并明确了治理重点。2017年至2018年6月,全市共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23条,查实问题线索60条,立案审查54人,党纪政纪(务)处分33人。

从实际情况来看,广州市扶贫领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扶贫“双到”资金名义上由三方共管,但管理机制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有的扶贫工程价高质低,严重影响扶贫政策公信力;有的部门履职不力,导致扶贫项目存在较多风险;在扶贫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综合效果不明显等。对此,广州已部署开展包括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在内的重点工作专项督导。

用三年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近期,广州印发《关于2018-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用三年时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专项治理剑指扶贫开发工作中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责任落实不力、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建设不合规、扶贫实效不明显、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等6大方面25项扶贫领域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年专项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其中,2018年为第一阶段,主要是于当年年底初步实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遏增减存”,并把监督工作拓展至省内外对口帮扶和支援领域;2019年至2020年为第二阶段,主要是持续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不断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总结提升相关工作机制并固化为规章制度,逐步实现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

优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

《实施方案》要求,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全面建立管理台账,实施账单式管理。未办结或处理不到位的抓紧查处或重新复核;对新受理的问题线索及时登记,定期汇总核对,确保件件有着落。

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优先研判处置巡视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和扶贫巡查等工作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可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审查调查。同时,要求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加强监察,优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高度关注脱贫攻坚中的涉黑涉恶腐败及背后的“保护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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