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横峰县纪委出台《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方案》,推动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力保障打赢横峰县脱贫攻坚战。

此次督查以“两个责任”落实为重点,加强县、乡纪委上下联动,采取日常工作督查和实地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做到问题整改和执纪问责同步推进。主要检查乡镇党委、政府在精准识别、扶贫政策落实、项目进度和质量管理、扶贫资金监管等工作中,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履职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帮扶单位及干部工作作风情况,落实扶贫政策情况;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审计对资金使用的检查情况,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公示情况;脱贫攻坚工作中其他违纪违规问题。

督查工作从2017年9月20日起,至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验收结束,以约谈、查阅资料、征求意见、现场察看、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督查组将组织村“两委”干部对帮扶单位及帮扶干部工作作风表现情况征求意见,对工作表现一般或较差的帮扶单位和干部进行重点检查;深入村组、项目实地现场察看、询问村务公开公示情况、项目实际进展及工程质量监管情况;上户询问、查看贫困户改房、改水、改路、改厕、通电及电视情况,教育、医疗、产业、就业等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对帮扶干部工作作风情况进行询问了解、认真核实。

督查结果由督查组梳理后向乡镇党委、纪委、相关职能部门发送督查情况反馈,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不力、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全县通报;对工作不力典型问题或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

方案要求各督查组要认真履职,注重发现问题,建立日常督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核实,并将督查结果及时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因督查不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故意隐瞒问题的严肃追究督查组及其成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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