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报记者 李永明 / 文

为了亲生女儿,曾含泪把 11 岁养女送乡下

一周前,肖丽刚给妹妹肖艳用微信转了 3000 元钱,这是一个月里,妹妹肖艳第二次向她借钱,第一次借的是 5000 元钱。肖丽清楚,说是 " 借 ",可妹妹是不会还的。这两天,妹妹又开口了,肖丽没有立即答应,但还是准备了 2000 元。有借无还地拿出 1 万元,是月薪不到 3000 元的肖丽,经济上所能承受的底线。

无可奈何也好,心甘情愿也罢,肖丽的做法,无非是不想让姐妹之情离散,无非是不想让九泉之下的养父母伤心。因为,8 个月前的那场遗产官司,差一点儿就让妹妹和她彻底地亲情决裂。

肖丽和肖艳,并不是一对亲姐妹。

时间追溯至 40 年前。1978 年 3 月,时年 32 岁的肖福祥和妻子魏雪华在哈尔滨市一家医院的产科病房里抱养了一名被父母遗弃的女婴,取名肖丽。这个可怜的小生命,先是弥补了夫妻俩无法生育的遗憾,继而又为他们带来了好运。3 年后,亲生女儿肖艳降临到了这个家庭。曾对养女肖丽视若己出的养母,由于亲生女儿的到来,渐渐地对养女的态度发生了转变。

采访中,肖丽回忆说,自从有了妹妹,她在家的待遇就像坐过山车一样跌至低谷,不仅从此一个人住到了那间没窗户的小屋里,吃的穿的也大不如前。特别是养母,几乎对她不理不睬,张嘴闭嘴全是她的 " 小心肝、小宝贝 "。也就是从那时起,肖丽开始自立——六七岁时就会做饭和洗衣服,八九岁时就能上街买菜。肖丽说,因为怕不被养母待见,她每时每刻都乖巧听话,察言观色极力讨好她。可是,随着妹妹的一天天长大,她在家里的地位每况愈下。

11 岁那年,只因无意弄脏了妹妹的画,惹得妹妹大哭,她就被养母痛骂了一顿。为了让妹妹生活得更好,一个月后,肖丽被养父送到了双城农村的奶奶家里。养父临走时,肖丽哭着揪住他的袖子不放手,养父扭过头也哭了 ……

亲生女儿打骂母亲,养女借钱给养母看病

从被遗弃到被抱养,从城市的家到农村的家,肖丽的童年充满了不幸与心酸、坎坷与颠簸。所幸,寡居多年的奶奶给予了肖丽无尽的爱。她送肖丽到乡里读书,给她买最漂亮的衣服,每个月,她都到爱打渔的邻居家用鸡蛋或黄豆换几条鱼,做给肖丽吃。

祖孙俩相依为命的 8 年里,结下了超越血缘的特殊情感。肖丽是在双城读的高中,成绩不错的她原本很有希望考上大学,然而,高考前夕,奶奶突患重病。在医院、家和学校之间连日奔波忙碌的肖丽,最终在高考中失利,与梦想中的大学失之交臂。大学没考上,也没挽回奶奶的生命。那段日子,是肖丽一生中最痛苦最阴暗的时光。

养父来接肖丽,可肖丽拒绝了,她说已经习惯了农村的生活,更不想离开奶奶留下的几间砖房。23 岁那年,肖丽嫁给了邻村的一个名叫徐强的小伙。徐强虽说只有初中文化,但为人忠厚朴实,还有不错的装修手艺,在哈尔滨打工多年。5 年后,肖丽跟着丈夫举家搬到了哈尔滨,因为丈夫和别人合伙开了一家小型的装修公司。

重回哈尔滨,肖丽用了好一段时间,搜寻这座城市留给她 11 岁前的记忆,感知童年的冷暖。安顿好家里的一切后,肖丽去了养父母家。这些年,她来养父母家的次数并不多,原因是妹妹肖艳总是对她怀有莫名的敌意。后来,她才知道,原来妹妹怕她惦记养父母的家产。为了避嫌,肖丽只好尽量少去,不过,每逢年节或是养父母过生日,她总会大包小裹地把礼物送过去,还时不时地给养父母钱。

那些年,肖丽只知道妹妹不太听话,总惹养父母生气,直到有一天,养母当着她的面哭诉时,她才真切地了解到养父母不幸的家庭遭遇。打小在溺爱中长大的妹妹肖艳,脾气暴躁,自私自利,对父母一味地索取,离婚后,性情更是大变,不愿工作只图享乐。更令人气愤的是,稍不如意,妹妹就要把怨气撒到父母身上,她骂过父亲,也推搡过母亲。曾经的 " 贴心小棉袄 ",让养父母避之唯恐不及 ……

2009 年,养母罹患宫颈癌,肖丽放下了手里所有的事儿,因家里的钱被丈夫投到了买卖中,她只好向朋友借了 5 万元钱直奔医院。她陪养母度过了最后的人生时光。其他病人的家属都误以为她们是一对亲生的母女,还在心中为她的孝心点赞!

养父立遗嘱房产赠养女,只因孝心考试亲生女儿输了

送走了养母,肖丽全身心地照顾起身体越来越差的养父。而此时,妹妹肖艳则和新男友去了广东。2016 年,养父肖福祥被查出了淋巴癌。弥留之际,老人立下了遗嘱,并进行了公证。

遗嘱中,老人提到,在老伴和自己患病期间,养女经常来探望、照顾,帮助老人清理卫生,做饭熬药。因此,在遗嘱中将夫妻名下的房屋指定由养女肖丽继承。4 个月后,养父肖福祥离开了人世。

老人去世后,生前的那处使用面积 70 余平方米的住房,并没有由养女肖丽继承,而是由亲生女儿肖艳一直强占。在与妹妹多次协商未果后,2017 年 12 月,肖丽一纸诉状将妹妹肖艳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肖艳根本不认可肖丽的养女身份,认为她与父母之间不存在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同时她对肖丽所持遗嘱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认为并非父亲所写。

法院审理认为,有证据表明,肖福祥夫妇和肖丽之间已构成事实收养,收养关系合法有效。肖丽所持的遗嘱经鉴定机关鉴定,确系其养父本人书写,该遗嘱系有效遗嘱。由于养母生前未留有遗嘱,故其去世后诉争房屋中属于她的份额依法应由肖福祥、肖丽和肖艳继承。但鉴于肖福祥老人在遗嘱中自述了女儿肖艳对父母有虐待行为,故在分配母亲遗产时肖艳应当不分。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肖丽的诉讼请求。

官司尘埃落地,可肖丽与妹妹之间的纠缠远未结束。每隔一段日子,妹妹肖艳就会向她借钱。每年只给她 1 万元,这是肖丽的底线。另外,养父母留下的房子,肖丽绝不会卖,因为,那样会再度将她和妹妹之间的矛盾激化。现在,肖丽将房子租了出去,每月 1800 元的房租,肖丽没花一分都攒了下来,是给妹妹攒的。因为 37 岁的妹妹依然没有稳定工作,婚姻依然没有着落,这一切,都让她很担心 ……

(文中人物为化名、图片皆为网络配图)

编辑 刘菊

值班主编 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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