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1年《婚姻法》修订以及2011年《婚姻法解释(三)》出台以来,诸如“婚前房产如果不加另一方名字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只登记自己子女名字视为对自己子女单方的赠与”,这些婚姻法知识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看来,男方光有房还不够,如果房产证不加上女方的名字,女方就没有份。于是,肯不肯在房产证上写上女方的名字,就成了检验男方对于婚姻诚意的重要标准。甚至有人开玩笑说:“一切不愿在房产证上写上老婆名字的婚姻,都是耍流氓”!

那么,是不是只要在房产证上写上了女方的名字,女方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夫妻婚后购房只登记在妻子一个人名下,可是到了离婚的时候,女方竟然只能分到房产1%的份额!这又是为什么呢?

下面,让我们一起进入今天的案例时间——

赵小姐是杭州人,她与刘先生经过近两年的恋爱,于2016年底登记结婚。由于婚后住的房子是男方婚前就已经买好的,赵小姐知道,这套房子属于丈夫的婚前财产,她作为妻子,也就只有个居住权。一旦离婚,房子她是无权分割的。于是,她总觉得自己没有安全感,婚后就跟丈夫提出来,要么把现在的房子加上自己的名字,要么就再买一套房子写上自己的名字。见丈夫有所犹豫,她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两个人婚后的日子从一开始就过得磕磕绊绊,也一直没要孩子。见妻子对“房子没名”心怀不满,刘先生也很苦恼。不加老婆名字,她就没有好脸色看,连孩子也不想生;加上老婆名字吧,又怕万一哪天过不下去了,房子还得分给她一半。现在房价这么高,他这半套房少说也值一两百万啊!何去何从?他也一时拿不定主意。

2017年4月的一天,刘先生突然跟赵小姐说,他父母有一套房子拆迁了,手里有了两百多万的现金,愿意拿给他们小夫妻再买一套房子。他希望赵小姐的父母也出一点,这样两家父母合力,他们可以再买一套好房子。而且,为了表明对老婆的爱,他提出,房产证就写赵小姐一个人名字

听到这,赵小姐非常感动,原来丈夫还是这么爱自己的,竟然愿意拿出两百多万再买一套房子,而且只写她一个人名字!看来自己以前闹别扭,都是错怪了他!可是,自己的娘家家境不好,父母都是下岗工人,实在拿不出什么钱,这怎么办呢?

刘先生听老婆这么说,很大度的表了态:那就别为难岳父岳母了,象征性的拿个两三万,是个意思就得了;男子汉大丈夫,说话算数。新房子买完后,还是登记在老婆一个人名下!听到这里,小赵激动地紧紧拥抱了丈夫!

后面买新房、办产证,一切都很顺利,丈夫也没有食言,赵小姐成了新房子房产证上唯一的产权人。这让她的心里,安全感增强了许多。然而,好景不长,新房子装修很烦人,柴米油盐的烟火日子也还要过,两口子的生活还是出现了很多矛盾,也发生了多次争吵。本来个性就很好强的赵小姐,现在有了房产证加持,就更是得理不让人了。一次激烈的争吵中,她气急之下竟对丈夫说:“房子是我的,你滚出去!”没想到,丈夫的回答,让她大吃一惊:“别以为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房子就是你的。真要离婚,你连一间厕所也分不到!

刘先生的话,如同给了赵小姐当头一棒。争吵过后,她仍百思不得其解:明明房产证上只有她一个人的名字,丈夫哪来的底气说出这种话,难道这里面还有什么隐情?带着这个疑问,她找到一位专业的婚姻法律师进行咨询。专业人士的一番话,让她差点惊掉了下巴!

律师告诉她,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虽然房产证只登记在赵小姐一个人名下,但由于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所以应该按照各自父母出资的份额大小,确定各自的产权份额。从赵小姐描述的情况来看,这套房子男方父母出资两百多万元,而她自己的父母只出了两万元,而他们也没有对份额另做约定,就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真按照出资份额来算,她确实只有1%的份额啊!

原本以为,房产证上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名字,这房子就是自己的。再不济,至少有半套房子应该是囊中之物。真是万万没想到,婚姻法解释还有这样的规定!赵小姐不禁感慨:怪不得丈夫如此大度,坚持房子只写她一个人的名字,原来背后竟有这样的玄机。《婚姻法》的套路,真是太深了!

《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后,其中的一些规定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特别是涉及到房产的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和第十二条。近年来,随着房价不断飙升,房产成了老百姓价值最大的财富形式之一,有关房产的争议,在离婚案件中也越来越多。很多家庭,都是倾尽两代人、三代人甚至透支了未来几十年的收入,才勉强在大城市购买一套住房,给婚姻一个安身立命的栖息之所。为了房子结婚,为了房子离婚,以及离婚时为了房子闹得天翻地覆的悲剧,这些已经是屡见不鲜。

纵有广厦千万间,卧榻之侧七尺眠,房子再大,也未必就能带来真正的幸福。一家人如果能够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快乐的生活在一起,那个房子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温暖的家!

她学吧•婚姻法学苑

爱情是婚姻的起点,婚姻是爱情的归宿。假如每一段爱情走进婚姻之后,都没有任何变数,那么每一个家庭都幸福美满。

然而,世界是变化的。

尽管每一对夫妻最初都是在“百年好合”的祝福声中组成了家庭,但“七年之痒”、“十年之痛”的警钟也总是提醒着我们,影响婚姻的变数从来都不少:出轨、不良嗜好、失业、疾病……都有可能导致婚姻的终结。

我们抱着“执子之手与子携老”的信念走进婚姻,时刻做好携手共同面对一切挑战的准备,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就该傻傻地相信每一段婚姻都能以幸福美满剧终,无论婚前或婚后,无论如胶似漆或心灰意冷,我们都要有勇气、有能力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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