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先生,我是想付钱但拿不出啊!家里儿子生了精神病要花钱,老婆肾移植要持续治疗,我自己腰椎盘突出、高血压要花钱,也没工作⋯⋯”把自己说得非常贫困实在拿不出8万余元赔偿款的一名老赖,竟能在星级酒店轻松消费!除此之后,他在温州老家,居然还有住宅和商住房!

今天凌晨0点,在海宁市区的一家高档酒店里,老赖阿庆被法院干警捉个正着,面对执行法官开出的3500元的行罚单和再不还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口头警告,阿庆一次性将8万余元的款项及利息全部付清。

现年59岁的阿庆是温州乐清人。2016年11月,他驾电动三轮车在海宁某街道行驶时,与行人小张发生碰撞,造成小张受伤,阿庆负事故全责。后经有关方面鉴定,小张的伤势构成十级伤残。双方就赔偿事宜商量未果,小张一纸诉状将阿庆诉至海宁法院,请求阿庆支付赔偿款10万余元。

今年2月,海宁法院作出判决,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相关赔偿义务人应依法作出合理赔偿,被告阿庆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阿庆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

到了今年4月,小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收案后,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阿庆取得联系。“法官,我是想付钱付不出啊!家里儿子精神病要花钱,老婆肾移植,要持续治疗,我自己腰椎盘突出,高血压要花钱,也没工作,实在是拿不出钱啊!”阿庆承诺先付6000元,剩余的每月分期支付。

但此后,说好的分期支付也没了消息,后传唤他来法院,阿庆就以家人需要照顾为由,拒不来法院。执行法官查询到称自己没钱的阿庆,在温州老家有住宅、商住房,对此,执行法官加大执行力度,多方查询其行踪。

昨天晚上,执行人员在海宁的一家高档酒店房间内,找到了口口声声说没有钱的阿庆,将其带回法院。“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行为,罚款3500。如果再不配合,就要追究刑事责任了!”执行法官对阿庆开出3500元的执行罚单,并向其阐法释理。

“我现在就还钱!是我没有遵纪守法。”今日凌晨0点,阿庆一次性将8万余元的款项及利息全部付清,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海宁法院法官表示,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各项义务是每个人应尽的法定义务。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若单位有上述行为,则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对于单位的罚款金额,为5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法官奉劝别有用心的才赖,千万别玩花招;否则只会得不偿失。

(文中涉案人系化名)

via.南湖晚报 记者 陈强 通讯员 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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