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0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粮食局、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农发行江西省分行举行江西省2018年早稻收购新闻发布会,省粮食局总工程师廖小平、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副总经理王洪年、农发行江西省分行副行长欧阳新萍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新变化及江西早稻收购准备等有关情况。

省粮食局总工程师廖小平

粮食收购是国家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战略。省粮食局、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农发行江西省分行三家单位联合召开这次新闻发布会,主要介绍今年江西省早稻收购有关情况。在新闻发布会上,省粮食局总工程师廖小平介绍了今年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主要变化及江西省早稻收购准备等有关情况。

今年粮食收购政策的主要变化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以会议和文件方式,明确了今年粮食收购政策。即在保留并完善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基础上,推进粮食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由政策性收购主导向政府引导下市场化收购主导转变。主要变化是:

一是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今年国家虽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但增强了政策灵活性和弹性,合理调整了最低收购价水平。2018年生产的三等早稻、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20元和126元,均比2017年下调了10元。

二是调整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六部门公布的2018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在启停时间和条件、质量要求、粮款支付、责任划分、属地监管等方面较往年有较大调整,等下中储粮江西分公司王总将作具体解读。

三是促进市场化收购。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对收购工作的指导,统筹组织引导辖区内中央企业分支机构、地方骨干粮食企业和其他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开展市场化收购和销售。

四是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地方有关部门和中储粮分公司开展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工作,协调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各级人民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常态化协调机制。地方政府对最低收购价粮食储存安全依法履行属地行政监管职责;对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依法履行属地监管职责。

五是建立超标粮食收储机制。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质量标准或食品安全指标的粮食,由地方政府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的要求组织收购处置。对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的,由当地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处置和监管,不得流入口粮市场。

全省早稻收购准备情况

今年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新变化,给江西省粮食收购带来新的挑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早稻收购工作,省委书记、省长刘奇、常务副省长毛伟明、副省长胡强分别就做好早稻收购工作做出批示。为落实好国家收购政策,贯彻好省领导批示要求,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全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收购工作组织。国家收购政策明确后,省粮食局会同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农发行江西省分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6部门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江西省贯彻意见。将联合印发做好2018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近期还将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早稻收购工作视频会议,全面部署今年早稻收购工作。

二是积极筹措收购仓容。省粮食局、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农发行江西省分行联合开展了早稻产购及仓容调查摸底,指导各地抓紧落实国家粮食“去库存”措施,同时做好地方储备粮和地方临储粮的销售出库工作,努力化解库存压力,确保收购仓容需要。上半年,全省共销售政策性粮102万吨。同时加大对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的调度,争取早稻收购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新仓23万吨。从各地上报情况看,目前全省早稻收购期间能够投入使用仓容247.5万吨,基本能满足农民售粮需求。

三是及早研判收购形势。密切关注稻谷市场价格走势,组织开展新收获早稻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及时召开各设区市粮食局负责同志参加的早稻收购工作座谈会,分析研判形势,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是做好质量把关准备。一方面,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为收购库点落实配备粮食质量快检设备;另一方面,针对食品安全指标和质量等级达不到国家最低价收购标准的粮食,研究出台收购和处置的指导意见。

廖小平表示,江西省粮食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抓好政策性和市场化收购,进一步抓实抓细抓好各项工作,确保早稻收购有序进行,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确保不出现“卖粮难”。

一是抓政策宣传。指导各地改进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做到政策宣传家喻户晓。重点宣传今年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变化,宣传市场化收购和优粮优价的政策导向,推动粮食生产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如江西省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我们将在主流媒体上公布预案启动时间、委托收储库点名单,并通过江西省粮食局政务网及时发布粮食收购政策、库点分布、市场价格、收购进度等信息。

二是抓政策执行。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不折不扣执行国家粮食收购质价标准。所有收储库点将张贴质价公告、服务承诺、举报电话,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坚持依质定等、依质论价,让农民卖“明白粮”。完善“一卡通”收购系统,优化收购流程,及时结算售粮款,做到一手粮一手钱,严禁向农民“打白条”,让农民卖“放心粮”。

三是抓市场化收购。指导各地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开展市场化收购和销售。鼓励企业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收购、预约收购等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市场化购销合作关系。

四是抓优质服务。要求基层粮食部门尽可能增加收购窗口,延长收购时间,对种粮大户采取预约、错峰方式有序收购,为贫困家庭开辟收购绿色通道,避免排长队、过夜粮等情况发生。开通政策咨询电话,及时掌握售粮农民诉求;加快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开展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服务业务;开展各项便民服务活动,全力做好为售粮农民服务工作。

五是抓市场监管。组织开展早稻收购专项监督检查,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粮食收购特别是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压级压价、短斤少两、收“人情粮”等损害农民利益和“转圈粮、以陈顶新、先收后转”等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市场秩序。同时,规范收储企业作业流程,强化收购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粮安、库安、人安。

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副总经理王洪年

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副总经理王洪年说,自2004年国家出台最低收购价政策以来,江西分别于2005年、2006年、2009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启动了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累计收购最低收购价稻谷2250万吨,其中早稻1488万吨。今年,国家继续在主产区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中储粮集团公司江西分公司作为国家委托的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与省粮食局、省农发行等部门一道,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全力落实“四个共同”,确保最低收购价收储政策落到实处。

稻谷最低收购价继续下调、预案启动时间适当延迟

今年《预案》启动时间适当延后,缩短了最低收购价收购期。其中早稻从8月1日至9月30日,启动时间延后了16天,中晚稻从10月10日至次年1月31日,启动时间延后了24天。预案适当延后启动时间,可以为市场化收购腾出空间,有利于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形成价格。虽然收购启动时间有所延后,但在政策执行期内,农民朋友可以自主选择售粮时间,不必急于集中售粮。

根据国家公布的2018年最低收购价格,以国标三等粮为标准品,早稻、中晚稻最低收购价(均指到库价)分别为每市斤1.20元、1.26元,均比2017年降低0.10元/斤。这是自2016年早稻最低收购价的第三次下调。下调最低收购价,使其更加贴近市场水平,是国家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激活市场主体的重要举措。在收购现场,早稻收购价格等信息将在显著位置张榜公布,让农民朋友卖明白粮、放心粮。从当前市场形势看,主产区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可能性较大。

政策启动和停止条件更细化

今年《预案》对政策启动条件进行了细化:在政策执行区域和时间内,当粮食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分公司会同省级粮食、价格、农业、农发行等部门,提出预案启动建议。

当市场价格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时,启动地区及时停止预案实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各类企业积极开展市场化收购。

收储定点更为严格

近期,中储粮江西分公司会同省粮食局、农发行江西省分行,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今年早稻收储布局方案,共同合理确定收储库点。在定点过程中,严格执行库点准入资质,今年新增加了配备必检食品安全指标快检设备的要求。根据收购需要,省内三家部门将分批启动委托收储库点。请售粮农民朋友届时密切关注,选择到名单上公布的收储库点出售粮食。《预案》规定,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分公司、省级粮食主管部门、农发行省级分行,按照“谁定点、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责权对等的原则,对定点、收购、验收、库存管理、销售出库等环节的有关工作进行分工、进行细化,并对由此带来的风险负责。

收购质量等级标准和食品安全指标有新要求

与往年不同,今年《预案》规定最低收购价收购的稻谷应为当年生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四等及以下的粮食,今年最低收购价不再收购,由地方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今年《预案》提高收购质量等级,是贯彻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向市场释放好粮好价的政策信号,引导种粮农户更加重视粮食质量。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售粮前,尽可能对粮食进行清理整晒,等级至少要达到三等,以免因质量不合格退回。经整理还不能达标的粮食,按《预案》规定由地方政府组织收购处置,农民朋友可关注地方政府发布的信息。《预案》还对食品安全指标做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前面廖总工程师已作了介绍。

地方政府的组织职能、属地监管职能和收储企业管理主体责任更强化

《预案》进一步明确具体从事最低收购价收储业务的各类企业,承担企业收储和管理主体责任,对其收购最低收购价粮食数量、质量、库存管理和销售出库以及出现风险造成的损失等负全部责任。

江西省将继续实行“一个主体”“四个共同”收储管理工作机制

根据《预案》要求,结合江西省实际,今年早稻最低收购价收储依然实施“一个主体”“四个共同”收储机制:一是坚持中储粮作为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除中储粮直属企业参与收购外,在主产区的中粮、中国供销、中化、农垦集团所属企业以及有关地方骨干企业,作为中储粮委托收储库点参与最低收购价收购。二是继续实行中储粮对最低收购价资金“统贷统还”和“统一支付“即:参与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各类委托收储库点,其收购资金由中储粮直属企业统一向农发行承贷、统贷统还,并通过中储粮集团公司政策性粮食收购“一卡通”系统统一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确保农民粮出手,钱到手。三是继续实行“四个共同”管理机制,即中储粮江西分公司、省粮食局、省农发行三方共同合理确定收储库点,共同组织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入库,共同对收购的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数量、质量、库存管理及销售出库等负责,共同落实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政策。

农发行江西省分行副行长欧阳新萍

欧阳新萍说,江西是我国早稻主产省,产量占全国五分之一强。农发行江西省分行以履行政策性职能为己任,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全力服务国家粮食安全,信贷支持收购量多年位居全国前列。今年,农发行江西省分行将积极应对粮食收储市场化改革形势,按照“贴近市场、贴近企业、贴近基层、贴近责任”的原则,构建更加有效的粮食安全信贷支持体系,全年安排贷款计划120亿元用于粮食收购,目前已备足早稻收购资金50亿元等粮进仓。

提前做好收购信贷准备工作

一是提前定点布局,防止出现收购空白点。农发行江西省分行与省粮食局、中储粮江西分公司联合开展了收购仓容情况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将本着有利农民就近售粮的原则共同确定最低收购价收购库点,积极支持各类企业入市收购,确保全省所有产粮县(市、区)不出现“空白点”。

二是提前开展调研,掌握信贷资金需求。4月份起,农发行就早稻生产收购形势开展了调研,掌握了全省早稻收购信贷资金需求第一手情况。

三是提前备好资金,农发行江西省分行已向总行足额请调收购资金,确保早稻收购“钱等粮”。

四是提前做好政策宣传。按照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向各级党政汇报、向社会公布信贷支持政策措施,定期向企业发送《贷款提示函》,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理解。

分类施策,全力做好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工作

一是在预案启动地区,坚持以政策性收购为主导,市场性收购有效补充,及时足额向中储粮直属企业发放贷款,保证最低收购价贷款敞开供应。

二是大力支持中央储备粮轮换和地方储备粮增储。对中储粮直属企业轮换收购,及时发放轮换贷款支持;对地方储备粮增储轮换,在落实利费补贴和价差亏损弥补来源的前提下,保证资金需求。

三是在预案未启动地区,地方政府为解决“卖粮难”问题指定企业开展调控收购并承诺风险兜底的,保证收购资金供应。

四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积极支持稻谷信用保证基金项下收购,解决市场化条件下企业自主收购融资增信难题。

五是积极推行优质客户战略,支持大型央企、地方国企和优质民企等各类符合贷款条件的粮油企业开展市场化收购。加大力度支持全省优质稻谷收购,推动省政府主导的优质稻米产业工程有效实施。通过推行“贷款+保证保险”、落实抵押担保等风险防控措施,守住贷款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为江西省粮食生产和市场稳定提供长期可靠的金融支持。

加强金融服务,共同做好粮食收购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协调。充分运用联席会议机制,与粮食、中储粮等部门共同做好库点认定、粮食验收、监管库存工作,确保收购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服务保障收购。农发行将对粮食收购贷款开辟“绿色通道”,推行限时办贷制度,提前做好收购客户准入、评级授信、贷款审批和铺底资金发放等工作,确保资金供应不断档、不脱节。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将收购信贷工作作为深化“两学一做”成效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农发行抓早、抓细、抓到位,确保不因农发行工作原因出现“卖粮难”问题,向全省农民兄弟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中国日报江西记者站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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