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法律问题免费解答

尊敬的严律师团队,您们好!我想咨询一下,您们以前登过的,多人户口的公租房,想要更改户主,该如何操作?这条法律有否变化?

严嫣律师团队

田其锐律师解答:

公租房承租人在世的,由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到物业变更。公租房承租人过世的,(1)由共同居住人继续履行承租合同;(2)共同居住人在房屋内无户口或者房屋内没有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3)前两项有多人的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不成的由物业指定。当然,若您的意思是户口本中的户主变更,建议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严律师您好!母亲有一间承租房我们姐妹户口都在里面,2016年下半年承租房开始了动迁第一轮征询,母亲因为生病书面委托了其中一个姐姐全权办理动迁征收事宜,而母亲则在2017年9月份已病故,现在动迁进入到第二轮征询等实质性征收方案了,因为姐妹关系不和,母亲去世后没有另选承租人,请问律师母亲去世离现在真正动迁一年不到,母亲的委托书还有效吗?谢谢律师!

严嫣律师团队

卞建平律师解答: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计户,按户进行补偿。 被征收人以房地产权证所载明的所有人为准,公有房屋承租人以租用公房凭证、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所载明的承租人为准。 上海司法实践中,一般征收决定作出后死亡的都可以享受征收补偿利益并可出具相关委托手续,所以要结合您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当然,不同地块征收政策可能会有差异,建议您带材料来律所具体沟通。

严律师你好! 我母亲1936年08月10日出生,养有一子一女,今年3月她的女儿过世,我的父亲已在2011年11月过世。 我母亲是退休工人,每月有养老金,看病有医保。我的母亲近日向我提出: 要我现在每月给她1000元,作为未来生活费和医药费不够时的可用资金。 法律上我现在是否必须给她这个钱?谢谢!

严嫣律师团队

田其锐律师解答: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无论从道德还是法律上均是如此;至于您是否需要每个月给母亲1000元,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比如您母亲每月退休工资、您每月收入、每月实际花销等客观情况综合考虑以确定1000元的金额是否妥当。

严律师您好!有个问题咨询一下,朋友的姐姐患癌症,亲弟弟很有钱 ,建议打进口针治疗,并自愿捐出医药费,姐姐死了四年后,现在问姐夫要讨回医药费,并扬言说去医院调出账单后去法院告他(姐夫),我想问:自愿捐出的钱有讨回的道理吗?去法院告能成立吗?由于法律知识浅薄,能否马上帮忙解答一下!

严嫣律师团队

卞建平律师解答:

若有证据证明当初是赠与给姐姐的,并且现在赠与的金钱已经完成交付所有权已经转移,这种情况下是很难讨回的,不过相关证据还是要注意搜集;另外,现在诉讼时效是三年,这个事情当中诉讼时效是否已过需要具体认定,若诉讼时效已过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

严律师你好:我已离婚三年多,我和前夫一起共同建了一个房子,后来因他出轨,被我发现,我就起诉离婚,我分到了一间房子。由于我前几年收入还可以,所以我就租房子在外住,可是我从去年起我的每个月工资只有2800元,我还要养车子,交在外租的房子费、手机费、还有人情世故、再加上日常生活开销,实在吃不消,故我想搬回我的房间住,但我女儿及他的家人不让我进去(注:那间房间的产权是我,当时考虑到她是我女儿,就给她住,可现在她也不让我进去),我想问一下严律师,我的房间有权住进去吗?还有我能拿回我的房子吗?

严嫣律师团队

田其锐律师解答:

产权人有权住进自己的房子,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排除妨碍的诉讼。

严律师:您好!我儿子、媳妇因为买房问我们借款二百万,写了借条,承诺有能力时归还,或者是需要卖出自己房产时则同时归还欠款。请问这样的借条受法律保护吗?有没有时效约束?若是我们在十年后问他们要回欠款,这张借条还有效吗?谢谢解答!

严嫣律师团队

卞建平律师解答:

有效的,不过对于何时归还不确定性非常大,建议您带借条到律所具体沟通。

酱油炒饭(想要炒出老上海味道,可得掌握这三个诀窍!)

本栏目温馨提示:为满足广大会员的法律咨询需求,本号特开通“律师解答”专栏,聘请沪上著名严嫣律师团队提供公益咨询线上服务。您可通过“写留言”方式提交您想咨询的法律问题,我们将选出有代表性的问题,交由律师团队每周六在线上解答。本栏目内容为公开信息,提交者请自主保护相关隐私信息。如有更详尽法律咨询需求,可拨打热线电话:138-1689-9235,预约线下咨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