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助手说,平时贺州人聚会、聊天总是少不了喝酒的,但是聚餐喝酒也容易出事。最近,广西聚餐喝酒一人后猝死,死者家属要求4名同桌酒友赔偿30万元。

广西男子与4名朋友喝酒猝死

今年1月30日20时,李某提议喝酒,当日22时左右,王某应约前往。与李某、吴某、韦某、莫某5人在烧烤店以玩牌猜码、谁输谁喝的方式助兴饮酒

(网络配图)

次日凌晨,5人离开烧烤店,王某与李某、莫某继续相约到江南区吃夜宵。

3人吃夜宵约20分钟后离去,行至江南区某网吧门前时,王某突然呕吐倒地并昏迷,吴某、韦某拨打120急救电话。凌晨3时15分,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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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发现,王某是具有明显心脏病病变的患者,鉴定中心认定王某为醉酒后高血压性心脏病合并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急性发作致心肺功能衰竭死亡,即心源性猝死

同饮者被死者家属索赔30万元

王某父母认为,王某的死亡与当晚饮酒行为存在因果关系,遂将事发当晚4名同饮者诉至江南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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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父母诉称,4名被告作为成年人共同参与喝酒,在饮酒过程中有猜码、玩牌等故意劝酒行为,且4人未对醉酒的王某尽到必要的照顾、帮助、提示义务,致使王某醉酒后心源性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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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告对王某的醉酒死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对王某的死亡连带承担30%民事责任,并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赡养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医疗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0万元

未尽安全注意义务需担责,共赔偿12万

近日,江南区法院审理了此案。经鉴定,王某系醉酒后心源性猝死。王某身患心脏病但未控制饮酒,负有主要责任。

被告李某、莫某在与王某吃夜宵及同行过程中,未及时关注王某的身体状况,2人没有充分履行对共同饮酒人的照顾、救护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李某作为邀请王某参与饮酒的组织者,未加以提醒、劝阻,李某对此负有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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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根据4人的责任大小,法院判决被告李某承担5%,即5万元的赔偿责任,莫某承担3%,即3万元的赔偿责任,吴某、韦某各承担2%,即4万元的赔偿责任,共计12万元

提醒!四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官提醒,在参加宴请中,如果饮酒出事,有4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其次,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第三,是未安全护送醉酒者。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最后,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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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一定要适度,劝酒时也应当适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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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广西法治日报、网络,版权归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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