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2019年3月底前,市县两级机构的改革必须完成,但没有明文规定乡镇机构如何改革。其原因是乡镇机构改革已经比较完善,只需要在这次市县改革后,根据县直相关职能部门的改革,把相应的职责划转到对应的“七站八所”,并根据县直部门把名称改过来。这一工作应该是在市县改革之后,按照统一要求进行变动,与县级改革同步或稍晚一两个月。

2、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要求2020年底前改革完成。在事业单位分类中,乡镇事业单位分类,基本上是根据县直机构分类,被划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虽然社会事业中心、经济事务中心、财政所、国土所、农技中心等“七站八所”大部分被划分为公益一类,但参公的并不多,基本上除党委政府机关外,其它都不参公。

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之后,使用事业编制的人员中,不管是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其分类形式都是一样的,也不管身份是干部或者是工人,是管理人员或者是专业技术人员,都是随单位分类来划分,个人身份不会发生大的改变。此次改革主要涉及到机构改革,人员编制虽然有要求压缩,但幅度各地不一,有的地方要求体制内正式人员保证分流去向,不能简单推向社会,有的地方则有15%—30%的人员缩减硬性要求。总的来说,体制内人员压力不大,自收自支类、生产经营类事业人员极有可能成为被改革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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