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的安全疏散

1 、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 2

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 m 。

2、 、 厂房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 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 2 个 。

3 、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

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

必须至少有 1 个直通室外的独立安全出口。

4 、丙类三级多层厂房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 40 m 。

5 、 厂房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疏散

楼梯的总净宽度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

厂房内疏散楼梯、走道和门的每 100 人最小疏散净宽度

厂房层数 1-2 3 ≥4

最小疏散净宽度(m/) 百人) 0.60 0.80 1.00

6 、 厂房 首层外 门 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 1.2 m 。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 1.1 m ,

疏散走道 1.40 m ,门 0.9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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