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记事(7月24日——7月30日)

■7月30日

鲁炜、莫建成、张杰辉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最高检网站7月30日消息,近日,浙江、北京、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鲁炜涉嫌受贿案、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莫建成涉嫌受贿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杰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鲁炜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移送浙江省宁波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莫建成涉嫌受贿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北京市检察院审查后,交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杰辉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检察院指定,移送山西省太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对以上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中分别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7月26日

吉林省食药监局原局长崔洪海被提起公诉

据新华社消息,7月26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崔洪海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长春市检察院向长春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长春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崔洪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7月26日

福建省政府原省长苏树林受贿、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据新华社消息,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7月26日一审公开宣判福建省委原副书记、福建省政府原省长苏树林受贿、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苏树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以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对苏树林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苏树林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鉴于苏树林受贿犯罪中,600万元属犯罪未遂,且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受贿罪予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7月24日

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张常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据最高检网站7月24日消息,日前,湖南省永州市原副市长张常明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长沙市检察院向长沙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长沙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常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稿统筹:徐伯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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