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发布通知,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以房养老保险”)将从目前的试点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以房养老”这个话题再次被拉到聚光灯下。

什么叫做“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简单理解,就是老年人将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不仅可以继续居住,每个月还能从保险公司领取一笔保险金,身故后,保险公司再通过处分房屋来获得保费等相关费用。这种模式,让那些住着价值较高的房子但收入较低的老人每月都能获得一笔不菲养老金,从而改善养老生活。

在我国,目前“以房养老”主要有银行版保险版两种模式。

从2007年开始,北京、上海、南京、杭州等地相继出现过一些银行版“以房养老”的自发性试点,武汉也有多家银行参与,但均未被市场接受。2013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各大银行开始陆续响应,逐步开展相关业务。

保险版“以房养老”是舶来品,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新泽西州劳瑞山的一家银行创立,在国内试点始于四年前。自2014年7月1日起,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60岁以上老人,可选择“以房养老”,试点期两年。2016年7月,监管部门又将试点期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部分地级市。

“以房养老保险”适合谁?

“以房养老保险”目标人群主要是中低收入家庭、失独家庭、“空巢”家庭和单身高龄老人,特别是无子女老人或者是老人有多套房,无需留房给子女的家庭。

实际上,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这件事,很多人尚难以接受。公开报道显示,截至今年6月,有多家保险机构获得了“以房养老保险”试点资格,但开展业务的仅幸福人寿一家,且完成承保手续的不足百户。究其原因,主要有三:

第一,中国人“养儿防老”和“家产传后”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

第二,人们对制度设计、操作标准方面顾虑多多:房价如何评估,上涨收益算谁的?

第三,我国的房价高度的波动性和不明朗的发展走向使得稳定的房价上涨预期难以形成,致使保险公司担心无法收回全额贷款的风险。

让“以房养老”这个创新金融产品发挥更大的作用,还需要做多项工作。

首先,有关部门应该有完善的政策规定并做好监管,不断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使其成为公共养老的有力补充。

同时提高受益面,试点“以房养老”向“以房养人”转变,房屋变现后,不仅可用于养老,还可以用于子女创业、孙辈就学等。特别是,逐步扩大抵押房产的范围,将其他类型的不动产,如商业类的房产、共有产权住房、农村宅基地房产、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使用权等列入抵押范围,以便解决更多老年人的收入问题,从而提高“以房养老”的吸引力。

“以房养老保险”的操作流程

1.什么样的人可以投保?

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

2.房子抵押出去后,老人还能住吗?

当然可以。房子抵押后,房屋产权仍归老人所有,房主仍拥有房屋的占有、使用和处置权。

3.房屋如何估值?

由保险公司和老人双方协商选择一家第三方公司对房屋进行估值。

4.房屋抵押后的月养老金怎么核算?

该产品在投保时,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每月的基本养老保险金额,该金额基于所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并在考虑抵押房屋的折扣、长期预期增值、预期的被保险人平均生存年限、利率、终身给付的成本等因素后确定。

5.房屋升值的部分怎么算?

投保该产品,房子的所有权仍归老人。老人身故后,其继承人享有优先赎回权,可以选择偿还保险公司相关费用赎回房屋;如继承人不选择赎回,则保险公司对房产再进行处置,处置所得优先偿还保险公司相关费用,如有剩余归属继承人。

6.投保后,后悔了,咋办?

该业务设定了30天的犹豫期,相比普通保险产品15天的犹豫期明显延长,这也是为了给老人更多时间考虑清楚。如不愿意继续投保,可选择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

7.犹豫期过了还能退保吗?

据幸福人寿介绍,客户可随时退保赎回房屋,终止保险合同,但要承担一定退保手续费和其他各类费用和损失赔偿。

(文章来源:保监会网站、中国经济网、北京青年报和中国财富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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