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家属对MH370调查报告提出4点质疑,调查组承认报告有未公开内容

MH370安全责任报告发布几天来,仍有很多疑问悬而未决。点击题目回顾→《

马航MH370终极调查报告出炉!对话失联者家属:俺儿还活着!

8月3日,马来西亚MH370国际民航组织附件13安全调查组在北京与中国乘客家属见面。马航370航班国际调查小组负责人、马来西亚民航局前总监郭师传接受现场100多位家属提问。

图片由失联家属拍摄

见面会举行之前,中国失联乘客家属文万成写了一封给马来西亚MH370国际民航组织的信:

中国家属给

马来西亚MH370国际民航组织

附件13安全调查组的一封信

马来西亚MH370国际民航组织附件13安全调查组:

2018年7月30日你们发布了《SAFETY INVESTIGATION REPORT》(《安全调查报告》)。我作为马航MH370中国乘客家属对《安全调查报告》提出以下质疑:

第一,法律定性不明

马来西亚交通部部长安东尼·卢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马航MH370航班的完整和最后报告将在7月30日发布。而安全调查组组长、马来西亚民航局前总监Kok Soo Chon则表示,此次发布的《安全调查报告》只是一份报告,在找到受害者和飞机主要残骸之前,不可能有“最终报告”。记者Sumisha Naidu在其推特上发文记载了Kok Soo Chon的这一说法:”This is NOT the final report,”- Kok Soo Chon, the head of the Malaysian ICAO Annex 13 Safety Investigation Team. #MH370(“‘这不是最后报告’——Kok Soo Chon,马来西亚MH370国际民航组织附件13安全调查组组长。#MH370”)。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症候调查》第6.6条规定“建议 进行调查的国家应尽早发布‘最后报告’,如有可能,应在自出事之日起十二个月以内发布。如果不能在十二个月以内发布报告,进行调查的国家应在每年的出事周年日发布一份中期报告,详述调查进展及出现的任何安全事项”。安全调查组此次发布的报告显然不是中期报告,在安全调查组组长否认此次报告是最后报告的情况下,此次报告的性质和发布的法律依据应有个明确注明。

在安全调查组发布第三期《中期报告》时,其对附件13所规定的“最后报告”所使用的英文表述为“Final Report”(最后报告),但在第四期《中期报告》中,其所使用的英文表述却是“Safety Report”(安全报告)。可见,安全调查组在发布报告的过程中,多次混淆使用最后报告、安全报告等概念。此次报告在格式上完全参照了附件13附录中“最后报告”的格式,并在第449页报告正文第5章“按照国际民航组织附件13的6.3章要求做出的评论”处载明“已按照‘最后报告’的要求,其初稿已送交了事件相关的7个国家的民航部门”。因此,此次报告究竟是否为附件13规定的“最后报告”,安全调查组应当给全体马航MH370旅客家属和所有关心马航MH370航班的人们一个有法律依据的、准确清晰的回答。

第二,推卸责任

附件13第3.1条明确规定“调查事故或事故症候的唯一目的是防止事故或事故症候”。而《安全调查报告》第3.1条“结果”中显示“应答信号消失的原因尚未确定”、“不能确定飞机是否被飞行员以外的人支配”;第3.2条“结论”中指出“未能确定MH370航班偏离预定航线的原因”。4年的调查,包括偏离预定航线的原因在内的诸多情况均未查明,如何能够实现通过调查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

在原因未能查明的情况下,此次报告却作出“机长和副机长当时财务状况良好,无购买额外保险,休息良好,无任何证据表明他们处于焦虑或有压力的状态”、“没有证据证明在机长家中找到的模拟机有跟马航MH370航班相关的或者不正常的行为”、“波音公司虽然申请了远程遥控技术的专利,但至今为止未在客机上安装,飞机可能被远程遥控的理论没有证据支持”等企图排除承运人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及其受雇人、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飞机制造商波音公司等责任方责任的论断,违背了附件13明确指出的事故调查“这一活动的目的不是为了分摊过失或责任”的宗旨。

第三,掩盖事实

此次报告在“没有足够的信息确定飞机在空中或者与海洋碰撞时解体”的情况下,却通过“除了襟副翼、右外侧翼瓣部分和左外侧翼瓣部分3个碎片被确认来自马航MH370航班,7项碎片也被确定高度相似”的检查结果来认定“机舱内部残骸表明飞机可能已经解体”。

《安全调查报告》掩盖了2014年3月8日中期报告地空通讯第301页到306页,2:36:15到2:38:36有关MH370在越南境内并有坐标(东经109.1500)为证的情节。

《安全调查报告》掩盖了2015年7月29日飞机襟副翼是从什么渠道进入留尼汪岛的情节。

《安全调查报告》掩盖了马空军2:02-2:22[MYT]之间的雷达数据。

《安全调查报告》没有查明马航MH370航班失联的原因,是一份即隐瞒事实又为责任方排除责任、推卸责任的文件。

第四,安全建议不力

附件13第6.8条规定“在对事故或事故征候进行调查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的国家的事故或事故征候调查部门须向有关部门,包括其他国家的有关部门,建议其认为需要及时采取的任何预防行动,以加强航空安全”,第6.9条规定“对事故或事故征候进行调查的国家须在适当时候将其调查产生的安全建议发送给其他有关国家的事故调查部门,如涉及到国际民航组织的文件,还须将此发送给国际民航组织”。

《安全调查报告》第4章安全建议部分,首先在第4.1条重申了《初期报告》中的安全建议,即“建议国际民航组织评估在客机上引入实时定位系统的利弊和标准”。其次,在第4.2条对马来西亚民航部门提出了7项安全建议;对越南民航局提出了2项安全建议;对马来西亚航空公司提出了8项安全建议;对马来西亚机场控股有限公司提出了1项安全建议;对国际民航组织提出了1项安全建议,覆盖了飞行员健康监督、货物检查机制、实时定位系统、危及应对机制等方面。但由于马航MH370航班失联的原因尚未查清,此次报告所提出安全建议虽然可从不同层面加强民航安全,但各项建议缺乏针对性,未能直指马航MH370航班事件发生的症结,难以防范日后同类航班失联事件的再次发生,违背了附件13要求启动事故调查、及时提出安全建议的根本意义。

马航MH370航班事件自发生至今一直牵动着全世界人们的心。需要再次强调的是,不论《安全调查报告》是否是最后报告,也不论最后报告是否发布,在没有出现能被客观事实支持和证明的结果前,对马航MH370航班的搜寻和调查都不应终止。而对于此次事件的发生,承运人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应承担首要责任,飞机制造商波音公司同样难以排除责任,发动机制造商罗尔斯-罗伊斯公司、飞机旅客法定责任保险保险人安联保险集团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所幸,《安全调查报告》第1.2条确认“没有证据证明旅客死亡”。所以,前述各责任方对责任的承担首先应体现为安抚旅客家属、赔偿相关损失,对身心饱受痛苦的旅客家属、对面临生活困难的旅客家属及时给予精神抚慰和经济救助。

马来西亚MH370国际民航组织附件13安全调查组应继续对马航MH370调查和寻找,直至找到飞机和乘客。不见飞机、不见人永远没有完结!

马航MH370中国乘客家属文万成

2018年8月3日

手机号码:1516508255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文万成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来北京了,能说的上来的就是从2014年3月8日,他以每月至少一次的频率往返于济南与北京。

在文万成看来,这次马航跟家属的见面会,跟往常没什么区别,“飞机没找到,人没找到,没啥心态变化。”只不过跟以往相比,这次回程的包里,多了14斤沉甸甸的纸质版“安全报告”。“全英文的,对于我们这种文盲来说,也就能卖个废纸了。”文万成调侃道。

文万成在接受媒体采访

有乘客提问,当时有证据显示,MH370在消失三个月后,有乘客的手机信号检测出现在美国堪萨斯,同时有家属发现事故发生后,亲人的苹果手机账号有被修改过的痕迹。

郭师传回应,这个问题调查团队不能回答,因为此事不属于调查团队的职责,所以调查报告中没有提及,同时已经移交至有关部门进一步分析。

文万成透露,在会上,马航方面以来中国没有费用为由,表示不愿再来。以文万成为代表的家属们则表示愿意以募捐的形式为他们提供食宿,在文万成看来,这只不过是马航方面逃避的借口。

家属提供的在马达加斯加发现的疑似飞机残骸,但马政府没有收回分析 马航事故家属代表姜辉提供

也有家属指出,在马达加斯加有疑似马航飞机残骸,直至调查团队调查结束,相关残骸仍未运回马来西亚进行进一步分析。同时,在今天的PPT中出现了“可能”、“没有根据”、“无法确定”等17个推测词,整个调查报告局限于推测,没有最终确定一些关键问题。

以上疑问均显示MH370调查团队的的调查工作仍没有结束,而此时就宣布调查团队解散是不合适的。

据多位在现场参加见面会的中国失联乘客家属表示,郭师传共进行了大约20分钟的介绍,但并无太多新内容。

在家属的连续追问之下,郭师传承认最新报告中确实没有公布一些调查组掌握的信息,这与之前“调查组所有掌握的信息都公布了”的表态不同。他表示,还会和调查组及马来西亚交通部长进一步商量相关事件。

当地时间2018年7月30日,马来西亚布城,MH370调查小组负责人、马来西亚民航局前总监郭师传(Kok Soo Chon)召开新闻发布会。视觉中国 资料

这次答疑会,马航方面承认这并非最终报告,也承认了这次报告的不全面,并允诺在十月会再来北京回答家属提问。

文万成说,这次会议的意义有三:一是官方确认了这不是最终报告;二是马航方面表态搜寻不会停止;三是马航方面跟家属允诺调查小组不会解散。

另一名中国乘客家属姜辉在接受采访时也认为,“最后报告”的说法会让人产生误解:

“之前我们一个字一个字去啃芝加哥公约(即国际民航组织公约——编者注),当我发现里面有一句‘搜索停止后一年内发布终结报告’时,我觉得我找到了支点。

人家说的很明确,先是停止搜索,然后才是最终报告。而现在是暂停搜索,就不能发布最终报告。因为最终报告发布之后,调查组可以解散。”姜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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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梅寒、部分素材综合:新民晚报、澎湃新闻

首席编辑:李鹏飞 校对: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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